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部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号:交办安监〔2014〕207号

文号

交办安监〔2014〕20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0/2014-00449

公开日期

2014年11月04日

主题词

公路水运;平安工地;部级示范

机构分类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部级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交质安函〔2014〕7号)的总体安排,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了“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并向部推荐了示范创建项目名单。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公布第四批部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项目名单(见附件)。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示范项目建立跟踪考核机制,加强督导,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示范创建总结和考核评价情况报部。请中国交通报社等媒体对“平安工地”创建成效突出的示范项目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第四批部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项目名单

  1. 第四批部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项目名单.doc
  1. 第四批部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项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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