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完善“平安工地”示范创建管理机制,现就“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开展书面和实地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调研
(一)请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梳理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现状及取得的成效,分析“平安工地”建设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的对策建议,填写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调查问卷(附件1)和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2012年)调查问卷(附件2,不少于20份)。
(二)请江苏、浙江、广东、安徽、江西、湖北、云南、贵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中交集团结合实际,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书面总结大纲(附件3)要求,提交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内)。
(三)调研问卷电子版可从交通运输部网站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子网站(http://zizhan.mot.gov.cn/sj/anquanyzhljdgls/)“安全监管”栏下载,请各部门及相关单位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相关意见及调研问卷(含电子版)反馈至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二、实地调研
拟对江苏、浙江、安徽、湖北、云南、贵州及中交集团进行实地调研,具体工作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
联系人:吴忠广;
电 话:010-65292707;
传 真:010-65292704;
邮 箱:shuiyunchu@mot.gov.cn。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2.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2012年)调查问卷
3.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书面总结大纲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2016年3月28日
抄送:有关省级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站),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