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交安委明电〔2010〕6号

文号

交安委明电〔2010〕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0/2010-00695

公开日期

2010年07月15日

主题词

交通运输安全;防汛;紧急;通知;

机构分类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上海船研所,部属各单位:
  当前,全国已经全面进入主汛期,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时期,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台风来得较晚,但频次高、强度大,台风的登陆时段趋于集中,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将产生较大影响。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国家防总的重要部署,确保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我国南方地区降雨过程之多、强度之大十分罕见,目前南方地区许多江河超警戒水位,部分山体泥土松软,暴雨天气极易造成突发性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将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威胁。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抗台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科学分析、充分准备、有效应对。一是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防汛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汛情发展,加强预警预防工作,提前部署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加强现场工作指导力度,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精细化。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使他们全面了解掌握汛期和台风期间安全生产知识和措施;要把好人员使用关,将业务能力强、有经验的人员安排到安全生产一线,安排在关键岗位上。四是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防汛抗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工作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并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五是要确保重点物资安全运输,把煤电油运、防汛抗台物资、人民群众必须的生活物资运输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优先抢运,特别是要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运力充足、安全可靠。
  二、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操作规程,强化措施落实。
  各航运企业要确保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强化船舶的运输调度,加强船舶航行瞭望,对于从事滚装、大件货物、卷钢等运输船舶应做好车辆、货物的系固绑扎工作;从事矿粉、黄沙等散装货物运输的船舶要严把吃水,注意留有足够的富余水深;在水流大、水位高的河流航行时,注意谨慎操作,严禁贪旺走扣,并尽可能不走夜航,要严禁冒台、冒雾、带病航行。
  各港口生产企业要针对汛期、风暴潮、台风带来的影响,做好港口物资的储运和转移工作,合理安排港口作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装载作业,不能作业时一定要坚决停止作业,以确保安全生产。
  各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企业要将汛期施工地段防垮塌、塌陷、滑坡和泥石流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高度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的危害,高度关注施工人员的居住安全保障,高度重视防雷、防触电、防滑、防高空作业事故;特别是水上施工企业要提前做好各项防台准备工作,全面掌握工程施工船舶防抗台风的能力,该停止作业的一定要停止,该撤离避台的一定要撤离,该疏散的人员一定要疏散。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重点提醒驾驶员防范易发生泥石流、塌方、落石等危险路段,教育司机谨慎驾驶,遇暴雨天气和路况不明时,果断采取慢行或停运等措施,对于洪涝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或路段,原则上不得夜间行驶。
  三、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重点督导客运、施工、渡运、港口、船公司等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现场有效监管,加强服务支持力度,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各海事、港航部门要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水上交通运输的行为,维护水上通航秩序,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做好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为船舶的安全航行提供航道保障,特殊情况下,要坚决采取禁止夜间航行或全面禁航等措施。要加强船舶现场监管力度,做好船舶出港前的安全检查把关,强化船舶动态监管,特别是要确保重要通航大桥水域的通航安全;并要充分发挥VTS、AIS、CCTV等监控手段,加强对船舶安全航行的信息服务。要强化船舶避台措施的落实,引导好船舶进入避风锚地,并要进一步强化锚地的管理。
  各公路、运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路网运行监控,指导、疏导好车辆运输,在“漫水桥”、“过水路面”和塌方、塌陷路段以及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路桥、涵洞以及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垮落、坍塌山体等地段,要加强观测,一旦发现险情要坚决采取禁行措施。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要加强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结构加固、机械设备存放、施工人员安置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值守,做到安全工作信息传递畅通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汛抗台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指令畅通,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查,靠前指挥,对于重点交通运输任务、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关键的安全生产现场,领导干部要现场带班组织指挥,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监管全过程信息的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全面的安全生产状况,一旦发生危险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迅速处理,并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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