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交安委明电〔2009〕23号

文号

交安委明电〔2009〕2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0/2009-00959

公开日期

2009年12月24日

主题词

两节;交通运输安全;春运;通知;

机构分类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今年以来,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进入岁末,为切实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入冬以来,寒潮、大风、大雾、强降雪、冰冻等灾害天气频发,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压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两节”和春运来临,将迎来公众出行高峰,各单位要认清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针对“两节”和春运期间出现的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的运输特点,按照早准备、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具体保障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组织有序、保障有力。
  二、注重预防,狠抓源头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分析“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预防一切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特别要高度重视低温冰冻以及大雪大雾天气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要对在“两节”及春运期间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严把关口。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从事此期间的交通运输。各交通运输企业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自身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作为第一前提,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必需的人、财、物投入,把好运输工具安全关,按章操作,严禁“三超”,杜绝疲劳驾驶。所有从事交通运输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决不能出现渎职和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工作,全力保障高速公路、主要国道省道、城市公共客运和重要航道的安全畅通。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
  要重点针对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要继续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加强对公路及其安全设施的检查,重点检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将列为危桥的桥梁、隧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正在进行改造的要加快施工进度,未进行改造的要加大监测频度。二要继续大力开展危险品运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车船和人员的全面检查,坚决打击违法从事危险品运输行为。特别要把“两节”及春运期间烟花爆竹运输作为重中之重,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三要把客运作为“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保障的重点,切实加强对客运车站、码头、渡口等重点区域和客运车辆、客滚船、渡轮等重点运输工具的隐患排查,排除事故隐患。特别要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生产工作。四要加强重点水域船舶污染监视工作,严厉打击船舶违法排污行为,深入开展港航消防安全大检查,完成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工作。
  四、强化监管,组织安全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两节”及春运期间抓安全、促生产、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赴基层,赴企业,赴一线,重点检查安全保障方案制定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预防预控措施部署情况和应急值守情况,同时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部将结合春运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加强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交通运输行业中央企业要切实加强“两节”及春运期间的值班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要加强“两节”及春运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高效处理,决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一旦发生此类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相关抢险救助单位要增加一线值班待命力量,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实施有效抢险救助。
  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保障方案报部安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5292125,传真:010-65292124,电子信箱:pengfp@mot.gov.cn)。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抄送:国务院安委办,民航局,邮政局,部领导,部总工、安全总监、总规划师,部内有关单位,交通报,水运报。
拟稿:彭付平 核稿:王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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