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5/2010-00559

公开日期

2010年06月23日

主题词

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机构分类

财务审计司

主题分类

资产管理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部属各单位: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定,部与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单位还存在“重资金、轻资产”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既是实施预算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廉政建设和建立节约型交通运输行业的基本要求。为全面落实2010年4月部在南京市召开的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部属单位的实际和特点,以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以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主线,紧紧抓住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实施科学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理念
  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应树立4个理念: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相结合;实行全员管理和全过程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均属于国家和部门监督管理的国有资产;依靠信息化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三、目标任务
  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经过1-2年的努力,争取出台1-2个行业特色显著的资产配置标准规定;所有部属单位依靠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2010年内实现政府采购网上审批,两年内实现资产处置网上审批。经过3-5年的努力,实现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由经验式管理转变为理性化管理,由分散式管理转变为集约化管理,由粗放式管理转变为精细化管理;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和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基本适应工作要求;资产配置科学合理,资产使用有效、处置规范;资产管理全面实现信息化;部属单位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
  四、具体工作
  一是健全资产管理工作体制。各单位要健全和完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工作体制,做到资产管理体制与资产管理工作相适应。要将资产管理工作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即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明确财务部门是这项工作的牵头负责的部门,避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相脱节。各单位要对资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于职责不清晰、分工不明确的,要抓紧理清明确;对协调和制约机制不适应、不顺畅的,要抓紧调整规范。
  二是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部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完善资产购置审批制度、一般采购与政府采购制度、资产入库登记制度、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资产保管清查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责任与奖惩制度、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与绩效考评制度、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等。
  三是科学合理配置资产。各单位要在编制部门预算之前认真研究资产配置需求,做好资产配置测算,编制资产配置计划,为编报部门预算提供扎实、可靠的依据。要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和部颁行业标准,拟定本系统、本单位的资产配置标准,经部审核认可后作为部审核各单位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的参考依据。要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申请资产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的,按照同类型单位、同类型资产平均占有水平申请资产配置。
  四是抓好政府采购实施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实施采购。要不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约束机制,做到预算、计划和执行的有效衔接,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和上报执行情况信息。凡采购进口产品或应当公开招标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五是合理有效使用资产。各单位要在保障资产安全完整的同时,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对于单位自用的固定资产,要制定维修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有条件的单位应当逐步开展资产共享共用试点工作,适度化解部分单位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单位资产配置不足、不适应工作需要的矛盾,提高房屋、土地、船舶、飞机、信息化设备等资产的利用率。凡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的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坚决杜绝未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随意出租、出借资产和对外投资行为。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和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必须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不得利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
  六是规范资产处置。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资产处置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事项。凡出售、转让、变卖资产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资产交易所等市场,用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七是抓好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现有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的实际情况,抓紧实施资产管理信息化改造升级工作,实现与财政部推广应用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衔接。
  八是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部将通过定期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以及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实地考察和观摩学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部属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有关财会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部将结合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有关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等各类检查活动,对有关单位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审计和检查,必要时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各单位要加大对单位内部各相关部门和所属各级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资产    管理    通知


 

  抄送:部管各社团,部内各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0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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