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寻找最美养路工”活动的通知

文号:厅政法字〔2013〕184号

文号

厅政法字〔2013〕18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3/2013-00630

公开日期

2013年07月19日

主题词

最美养路工

机构分类

法制司

主题分类

精神文明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部内各单位,有关中央交通运输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有力推动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按照中央文明办“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广泛开展学雷锋和学习时代楷模、最美人物”活动的精神,部与光明日报社于7月-12月联合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养路工”活动(以下简称“寻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寻找活动”作为践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载体
  要充分认识“寻找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把寻找、宣传和学习“最美养路工”作为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通过对养路工精神的挖掘,发现身边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艰险、默默奉献的先进典型,使行业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对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认同程度,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交通。
  二、要把“寻找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寻找活动”将历时5个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选工作;要广泛发动、积极推荐、规范筛选,既要把“最美养路工”推选出来,还要把“最美事迹”挖掘出来。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1-2人。推荐材料包括被推荐养路工的简历(200字)、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工作及生活照片5张,有条件的可提供视频(5分钟左右)等材料。推荐截止日期为9月20日,请各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分别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到“寻找活动”组委会秘书组(活动方案及推荐表附后)。
  三、要扎实深入地推进“最美养路工”学习宣传活动
  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将通过“寻找之旅”、深入采访、体验报道等方式重点宣传“最美养路工”的先进事迹,生动展示广大公路养路工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和真挚情怀。各地各单位要邀请地方媒体同步策划实施联动宣传,并在本行业、本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学习活动。要通过宣传学习 “最美养路工”,进一步强化典型引领作用,推进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附件:1.“寻找最美养路工”活动实施方案
     2.“最美养路工”推荐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3年7月16日

 

  1. 20130716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寻找最美养路工的通知(内附方案 最终稿).doc
  1. 20130716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寻找最美养路工的通知(内附方案 最终稿).doc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