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号:交办法函〔2017〕1790号

文号

交办法函〔2017〕179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3/2017-01320

公开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主题词

交通运输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报

机构分类

法制司

主题分类

抽查结果

行业分类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更大成效,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部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面扩大“双随机”抽查适用范围
  2017年8月,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交法发〔2017〕120号),在2015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法〔2015〕15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双随机”抽查具体适用范围,规范和细化了抽查方式和抽查流程,完善了抽查工作机制。同时,部修订公布了《交通运输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将“随机抽查事项”从2015年公布的10项扩大到40项。新修订的《清单》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部开展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全面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依据部“三定方案”确定的监管职责,组织开展的面向企业、个人、项目、产品等市场主体的重点工作督查、集中整治、专项整治等监管活动和监管事项,也尽可能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组织开展。
  二、着力推进“双随机”抽查“两库”建设
  部结合监管和执法职责,摸清监管底数,对照《清单》,对每个抽查事项逐一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针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检查,系统梳理了试验检测机构基础信息,建立了包含2175家检查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形成了包含270名检查人员的专家数据库。针对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建立了水运建设市场抽查专家库,公布了专家名单。针对国内航运市场检查,初步建立了沿海省际水路运输管理专家库和检查对象目录库。针对国际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检查,制定了港口保安设施保安证书检查表,建立了持有港口设施保安证书的市场主体名录库。针对公路建设市场检查,梳理地方在建重点公路项目信息,建立了抽查项目库和公路建设市场督查专家库。针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初步组建了监督抽查检测机构信息库,建立了包括152个公路工程项目、67家北斗终端生产企业和101个型号产品的检查对象信息库。
  三、制定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部根据随机抽查事项特点和实际监管情况,制定并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实施规范,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标准、抽查流程、抽查结果公示和运用,为规范优化“双随机”抽查方式和程序提供制度保障。针对公路建设市场检查,修订了《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明确了督查职责,细化了抽查指标。针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检查,制定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价机构监督抽查工作方案》。针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检查,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抽查实施细则》。针对海事检查事项,研究制定了《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明确了抽查范围、抽查机制、监督考核要求等。针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根据不同产品特点和标准要求编制了10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四、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
  在公路建设市场监管领域,2017年部组织对福建、河南、宁夏、山东、吉林、北京等6个省区市进行了督查,全年共检查18个项目,50余个标段。印发了督查通报,针对建设程序、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在国际国内航运市场监管领域,组织对国际集装箱班轮企业履行运价备案手续及实际执行运价的情况开展了2次随机抽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向检查对象反馈,对违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在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监管领域,从市场抽查专家库随机抽调6名专家,从随机项目库随机抽查了7个建设项目,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核查等方式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抽查意见现场向项目单位反馈。在港口监管领域,组织督查组对福建、安徽、广西等三省区部分港口设施经营人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履行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针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检查,今年累计抽查约15000个车型配置,其中处理了各种问题车型配置4000余个。在海事监管领域,组织海事管理部门对船员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320次,检查率为29.5%;对服务外派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155次,检查率为23.7%。
  五、切实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
  部及时将抽查结果在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专项督办,强化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转交有权处理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集中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普遍性问题,向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反馈。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构成信用扣分情形的,严格扣分并予以公告,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
  六、下一步工作
  部通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方面,较好地解决了有限监管力量与巨量监管对象之间的矛盾,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另一方面,根据不同领域、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不同抽查比例和频次,有效避免了任性检查、执法扰民问题,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减轻了企业负担。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狠抓政策配套和督促落实,以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
  一是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对于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积极探索采取集中抽查、联合抽查等方式,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避免多头重复抽查,提高抽查效率。
  二是加快推进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推进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探索推进网络监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检查和监管方式,对重点监管对象逐步实现在线可回溯监管。
  三是进一步抓好抽查结果运用工作。继续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突出信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将相关失信信息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健全抽查结果和相关抽查数据的保存、归类、分析制度,整合检查抽查、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现场检测等相关信息,借助“大数据”对相关信息进行总结分析,加强对市场的风险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整治活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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