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文号:交法函〔2020〕41号

文号

交法函〔2020〕4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3/2020-03024

公开日期

2020年01月20日

主题词

交通运输部;立法计划

机构分类

法制司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交通运输部2020年立法计划》已经2020年1月10日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更好发挥立法计划的作用,不断将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现就做好交通运输部2020年立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立法工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立法计划则是立法工作的行动指南,也是完善治理体系和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着眼,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立法计划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为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立法质量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行业发展中心工作,把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健全立法论证、评估咨询等机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扩大公民的立法参与,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要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准确把握规章备案审查的要求,确保立法活动遵守宪法精神和上位法的规定,保证立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三、高效组织实施立法计划
  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的立法计划是交通运输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把组织实施立法计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时限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以高效立法为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引领和保障。承办单位要对法规项目的主要制度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提前做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全力夯实工作基础,并尊重立法计划的严肃性,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关材料,为法规审查、审批等后续工作留出合理时间。部法制司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分歧,并根据改革形势发展,经部领导同意后及时调整立法计划。年末部务会将审议立法计划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和问题,保证立法计划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通运输部2020年立法计划

  第一类:年内完成部内工作或者公布的立法项目
  一、法律、行政法规草案
  1.公路法(修订):法制司会同公路局、综合规划司、财务审计司,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法制司会同公路局、综合规划司、财务审计司,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3.农村公路条例:法制司会同公路局、运输服务司,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4.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法制司会同海事局、水运局、国际合作司、搜救中心、救捞局、通信信息中心,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5.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法制司会同运输服务司,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6.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法制司会同国家铁路局,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7.民用航空法(修订):法制司会同中国民用航空局,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8.海商法(修订):法制司会同水运局、国际合作司、海事局、救捞局、大连海事大学,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9.铁路法(修订):国家铁路局负责起草,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形成送审稿后2020年报送国务院。
  10.港口法(修订):水运局负责起草,综合规划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参加,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适时报送国务院。
  11.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运输服务司负责起草,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形成送审稿后2020年报送国务院。
  12.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起草,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形成送审稿后2020年报送国务院。
  13.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负责起草,水运局、搜救中心、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参加,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适时报送国务院。
  二、年内由交通运输部公布或者联合公布的规章

序号

规章名称

送法制司
审核时间

报部务会
审议时间

承办单位

司局
负责人

责任处室

1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修订)

已报

1

水运局

易继勇

国内航运
管理处

2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修订)

已报

1

国家邮政局

政策法规司

高黎明

法规处

3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
管理办法

已报

2

国家铁路局
安全监察司

 

监察二处

4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

已报

3

国家铁路局

运输监管司

白晓春

客运监管处

5

铁路公益性运输

监督管理办法

已报

3

国家铁路局

运输监管司

白晓春

客运监管处

6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
资质管理规定

已报

3

公路局

周荣峰

养护保通处

7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
管理规定(修订)

已报

3

运输服务司

蔡团结

道路客运
管理处

8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
发证规则(修订)

已报

3

海事局

孙有恒

船员管理处

9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修正案)

已报

3

海事局

杨新宅

危管防污处

10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
经营许可规定(修正案)

已报

3

中国民用航空局
运输司

 

国内航空
运输处

11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
管理规则(修订)

已报

3

中国民用航空局
飞行标准司

薛世俊

持续适航
维修处

12

国际航空运输价格
管理规定

已报

3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展计划司

 

价格处

13

游艇安全
管理规定(修订)

1

4

海事局

李宏印

政策法规处

14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修订)

1

4

中国民用航空局
飞行标准司

韩光祖

通用飞行
标准处

15

特殊运营人运行合格
审定规则

1

4

中国民用航空局
飞行标准司

韩光祖

通用飞行
标准处

16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
合格审定规则(修订)

1

4

中国民用航空局
飞行标准司

韩光祖

通用飞行
标准处

17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
承运人运行合格
审定规则(修订)

1

4

中国民用航空局
飞行标准司

韩光祖

通用飞行
标准处

18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
运行管理规定(修订)

1

4

中国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业管理
办公室

 

通信导航
监视处

19

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1

4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安局

魏亚军

一处

20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管理规定(修订)

3

6

中国民用航空局
运输司

廉秀琴

通用航空处

21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管理规定(修订)

4

7

运输服务司

徐亚华

综合处

22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修订)

6

9

水运局

 

港口管理处

2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管理规定(修订)

6

9

运输服务司

徐亚华

货运与物流
管理处

24

小微型客车租赁

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6

9

运输服务司

蔡团结

城市交通
管理处

25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
管理规定(修订)

6

9

中国民用航空局
政策法规司

郭仁刚

法律事务处

26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
国内运输规则(修订)

6

9

中国民用航空局
运输司

 

综合业务处

27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

6

9

国家邮政局
市场监管司

冯力虎

环境保护处

28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监督管理规定(修订)

9

12

国家铁路局
运输监管司

白晓春

货运监管处

29

航道养护管理规定

9

12

水运局

杨华雄

航道处

30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
保险实施办法(修订)

9

12

海事局

杨新宅

危管防污处

  三、因改革要求需要制定及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规章

序号

规章名称

审核审议时间

承办单位

司局
负责人

责任处室

制定修正原因

1

国际海运条例
实施细则
(修正案)

依《国际海运条例》修订时间而定

水运局

易继勇

国际航运
管理处

取消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审批事项和无船

承运业务审批事项

2

水运工程施工
监理规定(试行)(修正案)

依相关部门统一要求时间而定

水运局

郑清秀

建设市场
建管处

取消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纳入监理工程师

职业资格统一实施。

3

国际道路运输
管理规定
(修正案)

依《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时间而定

运输
服务司

徐亚华

综合处

取消国际道路
货物运输许可事项

4

道路货物运输及
站场管理规定
(修正案)

依《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时间而定

运输
服务司

徐亚华

货运与物流管理处

取消道路货物
运输站(场)
经营许可事项

5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修订)

依《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时间而定

运输

服务司

蔡团结

车辆

管理处

拟取消相关

行政审批事项

6

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修正案)

依上位法
修订时间而定

海事局

李宏印

政策
法规处

拟取消相关
行政审批事项

7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修正案)

8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修正案)

9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修正案)

依《船员条例》
修订时间而定

海事局

孙有恒

船员
管理处

取消船员服务簿
签发审批事项

10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修正案)

依上位法

修订时间而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

颜明池

政策处

清理与国家外资

准入负面清单

不符的政策措施

11

仿印邮票图案
管理办法(修订)

依国务院正式
取消时间而定

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

马旭林

邮票处

拟取消相关行政
审批事项部分子项

  第二类:研究起草,适时报审的立法项目
  一、法律、行政法规草案
  1.交通运输法:综合规划司负责起草,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和部内相关司局参加。
  2.铁路运输条例:国家铁路局负责起草,法制司参加。
  3.航道法实施条例:水运局负责起草,法制司参加。
  4.潜水条例:救捞局负责起草,法制司、海事局参加。
  5.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沉船打捞清除管理条例:海事局负责起草,法制司、搜救中心、救捞局参加。
  6.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修订,与《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合并):海事局负责起草,法制司、中国船级社参加。
  7.航标条例(修订):海事局负责起草,法制司、水运局参加。
  8.船员条例(修订):海事局负责起草,法制司参加。
  9.民用航空飞行标准条例:中国民用航用局负责起草,法制司参加。
  二、规章草案

序号

规章名称

承办单位

责任处室

1

铁路车站及线路名称管理办法

国家铁路局
运输监管司

货运监管处

2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修订)

国家铁路局
安全监察司

综合分析处

3

铁路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国家铁路局
安全监察司

监察二处

4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国家铁路局
运输监管司

客运监管处

5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国家铁路局
运输监管司

货运监管处

6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国家铁路局
工程监管司

建设市场监管处

7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

国家铁路局
工程监管司

建设市场监管处

8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铁路局
工程监管司

质量安全监管处

9

交通运输规划管理办法

综合规划司

综合运输规划处

10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修订)

财务审计司

资产处

11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修订)

公路局

工程管理处

12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

公路局

工程管理处

13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

公路局

建设市场监管处

14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公路局

建设市场监管处

15

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水运局

国际航运管理处

16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修订)

运输服务司

综合处

17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修订)

运输服务司

车辆管理处

18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

运输服务司

车辆管理处

19

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

运输服务司

货运与物流
管理处

20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安全监察处

21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修订,

与《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合并)

海事局

船舶检验管理处

22

沿海航标管理办法(修订)

海事局

航海保障管理处

23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
管理规定(修订)

海事局

安全管理处

24

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别监管区管理规定

海事局

政策法规处

25

水上无线电管理规定(修订)

海事局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通航管理处

26

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规定
(修订)

海事局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通航管理处

27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运输司

国内处

28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
(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运输司

通用航空处

29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运输司

综合业务处

30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
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飞行标准司

通用飞行标准处

31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
合格审定规定(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飞行标准司

持续适航维修处

32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适航检查处

33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机场司

建设处

34

通用机场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
机场司

标准处

35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
飞行校验管理规则(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通信导航监视处

36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
管理规则(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航空气象处

37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
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运控中心

飞行计划室

38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空管处

39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
安全管理规则(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安全处

40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空管处

41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
管理规定(修订)

中国民用航空局
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空管处

42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信息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

五处

43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快递管理处

44

邮件快件验视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安全监管处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