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98号(政治法律类4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交法提字﹝2020﹞16号

文号

交法提字﹝2020﹞1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3/2020-01571

公开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主题词

监管;执法

机构分类

法制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洪明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监管部门基层执法专业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明确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培训指导,编制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手册》,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分专业、分领域细化安全生产检查相关工作内容,规范检查流程,明确检查依据等,指导各地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执法,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目前,我部正在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方案,严格规范执法人员准入、建立全覆盖的行政执法职业化培训等制度,推动综合执法机构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和专业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

对于您关于“在基层执法部门设立专业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健全监管部门系统内专业问题沟通协调和请示制度”的工作建议,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的专业支持保障工作,研究推动在基层执法部门设立专业委员会或建立专家库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协调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法制司。

交通运输部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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