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

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

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3/2022-00087

公开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主题词

非经营性;航空登记;废止

机构分类

法制司

主题分类

部颁规章

行业分类

民航工程建设及航空运输业

公文类型

部令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30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2年4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政策解读:《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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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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