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附则的修正案和《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I规定的状况评估计划的修正案的生效公告

文号:2014年第18号

文号

2014年第1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14-00319

公开日期

2014年06月04日

主题词

国际海事组织;公约;修正案;公告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5届会议分别以第MEPC.235(65)号决议和第MEPC.236(65)号决议通过了《防污公约》附则I国际防油污证书附件格式A和格式B的修正案和《防污公约》附则I规定的状况评估计划的修正案。
  根据《防污公约》第16(2)(f)(iii)条和第16(2)(g)(ii)条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4年4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
  我国是《防污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可登陆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载),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2014年5月26日

 

  1. 第MEPC.235(65)号决议.doc

  2. 第MEPC.236(65)号决议.doc
  1. 第MEPC.235(65)号决议.doc
  2. 第MEPC.236(65)号决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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