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海事组织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附则Ⅰ和附则Ⅵ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文号:2011年第36号

文号

2011年第3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11-00452

公开日期

2011年07月01日

主题词

国际组织;公约;修正案;公告;船舶;污染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0届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分别以第MEPC.189(60)号和第MEPC. 190(60)号决议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下称《1978年议定书》)附则Ⅰ和附则Ⅵ的修正案。根据《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下称《1973年公约》)第16(2)(g)(ii)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将于2011年8月1日生效。
  我国是《1973年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1978年议定书》附则I的修正案中文本(见第MEPC. 189(60)号决议)2. 《1978年议定书》附则Ⅵ的修正案中文本(见第MEPC. 190(60)号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国际组织 公约 修正案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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