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文号:2012年53号

文号

2012年5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2/2012-01809

公开日期

2012年11月15日

主题词

国际海事组织;公约;修正案;公告;救生设备

机构分类

国际合作司

主题分类

对外和港澳台合作

行业分类

水上搜寻救助打捞

公文类型

其他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9届会议于2011年5月20日以第MSC.320(89)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下称《安全公约》)第VIII(b)(vi)(2)(bb)条和第VIII(b)(vii)(2)条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2年7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第MSC.320(89)号决议中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国际海事组织 公约 修正案 公告

  1. 第MSC.320(89)号决议中文本.doc
  1. 第MSC.320(89)号决议中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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