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实施西藏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议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5-01190

公开日期

2015年09月24日

主题词

公路;安全;防护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关于加快实施西藏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西藏公路交通状况得到长足发展,路网骨架已形成,路网密度不断提高、路网结构持续优化,交通“瓶颈”制约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发展的同时,西藏公路仍然存在公路等级低、通行能力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不能很好适应新时期公众“走得好”的出行需求。
  自2004年起,我部组织开展了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简称“安保工程”),通过采取“主动引导、被动防护”为主的技术措施,加强行车安全隐患路段的综合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小公路交通事故伤害,降低事故死亡率,保障行车安全。截至2014年底的11年间,我部累计投入车购税资金139.4亿元,支持各地改造公路安全隐患路段42.4万公里,其中,对西藏自治区投资41996万元,改造公路安全隐患路段6377公里。与此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我部不断完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新改建工程安保设施不同步到位问题。
  在实施安保工程取得明显实效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新要求,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以下简称国办55号文),对新时期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做出了部署,要求“2015年底前率先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约3万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约6.5万公里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为做好贯彻落实,我部于2015年年初,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的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15〕22号)、《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交办公路〔2015〕26号)、《现有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交办公路〔2015〕42号)等一系列文件,对下一步做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做了全面部署。同时,进一步加大中央资金投入,2015年共安排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车购税资金32亿元,较2014年增加12亿元。目前,各省(区、市)正在开展隐患排查和制定治理规划等工作。同全国一样,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对全区公路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并于4月23日邀请公安、安监以及行业内专家对排查结果进行了审查。
  “十三五”期间,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国办55号文提出的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在研究各省(区、市)年度资金规模时,我部将充分考虑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特殊情况,并结合西藏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对西藏给予积极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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