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高速公路急需建立紧急救援体系的建议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5-01194

公开日期

2015年09月24日

主题词

高速公路;紧急救援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关于中国高速公路急需建立紧急救援体系的建议。经商国家卫生计生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公路里程的快速增长,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呈增长态势。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国家颁布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了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明确提出,完善以卫生部门为主导的省、市、县三级交通事故急救网络,研究建立公安、交通、农机部门及保险、紧急救援机构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联动机制。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是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疗急救工作的重要内容。
  近几年,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以卫生部门为主的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明显提高。一是“110”报警服务台、“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与“120”急救电话三者之间实现了交通事故信息互通和反馈;二是全面提升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伤员医疗救治的能力,逐步形成专业化、网络化的交通事故抢救系统,确保交通事故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三是积极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新医改启动以来,将院前急救机构纳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财政全额安排,并印发《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号),从规划布局、网络设置、人员及执业行为等方面推进院前医疗急救发展,提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能力。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急救知识培训和急救演练,通过培训班、研讨会、知识大赛等形式,提高院前急救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五是建立健全我国急救体系,形成了基本覆盖全国的急救和医疗服务网络,已覆盖了我国高速公路网络。2003年中央启动了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中央和地方累计安排近200亿元支持省市两级紧急救援中心、省市县三级传染病医院(院区)和化学中毒核辐射救治基地建设。2011年-2013年,中央启动农村急救体系建设,累计安排中央投资45.88亿元支持2486个县级急救机构,夯实急救体系网底。截至目前,73%项目已竣工,有效改善了基层急救机构业务条件,基层急救网络初步建立。
  在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专门针对高速公路的紧急救援工作还比较薄弱,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依托公共医疗紧急救援系统难以在最佳时间到达高速公路现场开展救治。关于您提出的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医院救护服务点的问题和建议,我部去年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的意见》(交公路发〔2014〕198号)中提出,要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由专业医疗机构设立救助站,为驾乘人员提供医疗救助服务,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综合服务能力。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研究建立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护体系,提高交通事故的医疗救护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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