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1-01977

公开日期

2011年06月07日

主题词

造价;调研;通知;工程;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业分类

公路建设

公文类型

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进一步促进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部拟组织开展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调研。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此次调研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宗旨,按照摸清现状、找准问题、理清思路、提出建议的总体思路,对我国公路行业造价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发展需求进行全面摸底,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为提高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科学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基础支撑和决策依据。
    二、组织机构
    本次调研工作的组织机构分为组织协调组和调研组。
   (一)组织协调组:
    负责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以及调研总报告的审定。组织协调组成员兼任各专题组组长(组织协调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调研组:
    调研组分为1个总体组和7个专题组。总体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题调研工作以及审定各专题报告,撰写调研总报告(总体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专题组负责专题调研工作并组织编写专题调研报告(专题组组成及专题调研任务分工见附件3)。
    三、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用基础调研和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七个专题的内容开展工作。其中基础调研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完成,专题调研由各专题组负责组织完成,采取座谈研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活动。
    四、基础调研范围
    调研工作要具有广泛性,基础调研范围应包括:各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省、市级公路造价管理机构,各省从事公路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不少于5家。
    五、工作步骤
    本次调研工作自2011年6月1日开始,至2011年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基础调研阶段。主要内容: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围绕各调研专题内容,制定本省调研方案,启动调研工作并组织问卷调查,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省调研报告和调查问卷等提交部公路局(省调研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4,全国统一的调查问卷电子版可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公路局子站下载)。
   (二)专题调研阶段。主要内容:各专题组对各省提交的调研报告和调查问卷等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开展专题补充调研,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等提交部公路局。
   (三)总报告审定阶段。主要工作内容:调研总体组对专题调研报告进行审核,全面总结专题调研成果,完成调研总报告,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组织协调组审核后形成最终稿,提交部公路局。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调研工作,如实反映公路行业造价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实际需求。
   (二)撰写调研报告要做到情况翔实、数据充分、问题深刻、建议明晰、对策实际。每个调研报告至少应有不少于两个项目、单位或省域的案例解剖分析。
   (三)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并指导有关单位按时、如实填写调研问卷,并作好问卷的回收工作。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调查问卷补充内容。调查问卷的发放要有广泛性和针对性。所有调查问卷回收后,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部公路局,其中所有问卷的选择题部分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填写问卷附表二后提交。
   (四)部公路局将视情况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五)调研总体组联系人:
    部公路局技术管理处张慧彧,电话:010-65292718,传真:010-65292276,电子邮箱:zhanghy2020@163.com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孟书涛,联系电话:13901312285,电子邮件:st.meng@rioh.cn

    附件:1.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调研组织协调组成员名单
          2.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调研总体组成员名单
          3.调研专题组组成及专题调研任务分工
          4.××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调研报告编写提纲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公路 造价 调研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新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造价管理局、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河北省公路工程定额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定额站)、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1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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