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20号(工交邮电类3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8-01534

公开日期

2018年11月09日

主题词

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答复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村组路网结构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设施。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农村公路取得的成绩,要求深化对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四好农村路”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定向精准施策、加强组织保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在政策指导方面,我部积极争取将多项农村公路政策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相关文件,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等文件,每年组织召开农村公路电视电话会议或现场会予以部署。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建设质量年”“管理养护年”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农村交通发展成效显著。国家累计投入车购税资金3976亿元,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27.9万公里。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到400.93万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达到99.99%和99.98%,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39%和98.35%,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12%和95.85%。农村交通的高速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础保障,为建设交通强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您指出的村道覆盖面低、资金严重不足、建设质量不高、村道建设征地和青苗补偿处理难度大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推进“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您的有关建议,逐步加以改进。
  您所提的关于“完善村组道路建设规划,增加村道建设覆盖面”“将没有纳入上级交通部门规划的村村联网路、乡村旅游路、扶贫路、特色产业路纳入建设范围”等建议,我部一直高度重视。2016年专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着力改善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产业园区、农业基地等的交通条件,加快旅游交通设施网络建设,大力推动“交通+特色产业”“交通+休闲旅游”发展,将扶贫路、产业路、窄路加宽等纳入投资补助范围,加大危桥改造实施力度。“十三五”期,国家还将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作为兜底任务予以大力支持,大幅度提高贫困地区投资补助。同时,我部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通村硬化路走向,尽可能串连更多自然村,并加大撤并建制村等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支持力度。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覆盖范围,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当好先行。在中央不断加大力度的同时,我部还将继续推动地方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完善农村公路规划,指导各地通过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地方公共财政投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关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的建议。我部赞同您的建议。多年来,中央财政一直通过安排车辆购置税和中央基建投资补助地方农村公路建设。与此同时,财政部门还将农业、养老、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作为推进PPP模式的重点领域,加强政策指导,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参与,加强示范项目引领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截至目前,共推出4批1093个示范性PPP项目,投资总额达2.6万亿元。在我部今年出台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也将您建议中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指导各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和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加快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涉农资金整合、政府债券、银行贷款、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的参与程度,扩大融资渠道,努力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需求。
  关于“抓好农村公路质量,强化安全管理”的建议。我部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指导各地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履行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随机抽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遵守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规定,设定保修期限。同时,应按照有关标准设置交通安全、防护、排水等附属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下一步,我部将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督导考评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等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不断完善管理工作机制,提高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努力提升农村公路质量安全水平。
  关于“村道建设征地青苗补偿资金”的建议。村道建设征地青苗补偿主要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中央目前对村道建设青苗补偿暂无相关政策。我部将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村道建设青苗补偿机制,妥善处理青苗补偿等相关事宜,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及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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