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030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19〕97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19〕9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9-02590

公开日期

2019年06月29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彭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制度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先后三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也为党在基层凝聚了民心。要求我们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近年来,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农村公路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定向精准施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农村公路政策指导力度,推动农村公路立法,起草《农村公路条例》,推动《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发布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编制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树标杆、立模范”带动全国农村公路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404万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64%和99.47%,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96.5%。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保障。
  “四好农村路”的成绩来之不易,正如您所建议的,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保持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构建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体系,才能不断提升“四好农村路”的服务水平,为农民群众创造更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
  一、关于构建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县(市、区)政府主体负责,县乡共同落实的建管养责任体系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责任主体,为切实推动其落实主体责任,我部指导各地广泛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将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不断落实“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管养体系,完善“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的管养格局。
  我部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文件,均以农村公路资金保障为重点。目前,国家主要通过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进行补助,其中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水平不得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县、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需要,并随农村公路里程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通过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目前,我部正在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推动国务院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针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方面,规定“乡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不少于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下一步,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包括农村公路在内的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工作,中央财政将完善现行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支持政策,建立和完善以县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并加快推动《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体系,切实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农村公路发展长效机制。同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完善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养护、强化路政管理、加强资金保障等方面不断推进湖南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二、关于继续保持适度的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公路路网体系的建议
  目前,中央财政主要通过车购税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积极给予支持。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经统计,2016—2018年累计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车购税补助资金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18%。
  目前,我部正研究制定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加快推动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8个部委共同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满足农民群众交通出行需求。一是指导各地按照“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宜砂则砂、宜油则油”的原则,重点考虑农村公路的建设需求、服务对象,从农村公路的功能出发,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二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农村公路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建设美丽乡村路。三是加快资源路、旅游路和产业路建设。以改善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特别是贫困地区自然人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风情小镇等旅游景点景区交通运输条件为重点,充分考虑旅游巴士、货车等出行要求,科学规划实施。四是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和能力,解决早期公路等级低、路面窄、未硬化等问题。同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从加强规划引领、提升建设品质、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设任务的完成等方面,加强“四好农村路”的建设。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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