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698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19〕11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19〕1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9-02593

公开日期

2019年06月16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冯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山西“四好农村公路”和“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先后三次对农村公路的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也为党在基层凝聚了民心。要求我们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农村公路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定向精准施策,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农村公路政策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农村公路立法,积极推动《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工作,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发布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文件,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树标杆、立模范”带动全国农村公路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改善。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404万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64%和99.47%,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超过96.5%。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保障。
  “四好农村路”的成绩来之不易,正如您所建议的要不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大旅游公路建设力度,加大“畅返不畅”改造力度,才能为农民群众创造更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使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采纳。
  近年来,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交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交通运输网络。不断推进剩余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改造建设一批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改善自然人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风情小镇等旅游景点景区的交通设施。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和能力,解决早期公路等级低、路面窄、未硬化等问题。同时,2018年和2019年我部连续部署开展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畅返不畅”的整治工作,逐步摸清了现阶段全国农村公路“畅返不畅”的底数,有序推进“畅返不畅”路段治理,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水平和条件。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动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体系,尽快制定《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多方面全方位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继续宣传推广农村公路“路长制”,推动各地加大“路长制”实施力度,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大力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公路局,010-65292761。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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