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757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19〕44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19〕4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9-03492

公开日期

2019年06月20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熊晓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和规范全国统一公路养护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2018年底,我国公路总里程已达484.6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4.26万公里,里程规模世界第一。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及的,我国公路已进入大规模养护时代,而由于全国统一的公路养护市场尚未建立,各地公路养护市场各自为政,市场发育不健全,公路养护企业普遍“小、散、弱”,已经影响我国公路路网运行整体效率。对此,我部高度重视,为加快推进建立全国统一养护市场,实现公路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主要开展工作如下:一是抓好顶层设计。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推动国务院审改办核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作为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同时,自2017年起,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配套标准,已完成对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征求意见工作。二是抓好配套政策出台。2018年,我部修订发布了《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其中对实施公路养护工程的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提出了专门要求。三是抓好后续政策研究。自2018年起,我部组织技术单位开展了《公路养护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研究》,组织《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调研工作,启动了《公路养护技术人员职业标准》编制工作等。

  您建议尽快研究制订全国统一规则和标准的养护资质管理政策,加快培育和建立全国统一的公路养护市场,为我国公路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我部完全赞同。下一步,我部拟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推进:一是加快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标准的出台。二是深入开展《公路养护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研究》。加强公路养护市场监管,规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三是组织起草《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路养护质量。

  感谢您对公路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电话:010-65292747。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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