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77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19〕48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19〕4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19-03495

公开日期

2019年06月21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文类型

其他

王娟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山区高速公路限速的建议收悉,综合公安部意见,答复如下:

  限速管理是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综合兼顾通行安全和效率做好限速管理工作,依法设置公路限速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法,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全国因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保障了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公路限速的设置需要综合考虑道路条件、交通状况、路侧环境、执法水平、事故条件、驾驶员需求等多因素,具有较高的专业要求。交通运输部一直很重视高速公路限速问题,本着科学管理的原则,自2003年起就已经开始组织相关科研与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了《山区公路网安全限速值决策技术研究》《西部地区公路速度限制标准与速度控制技术研究》《公路限速标志设置标准》等课题研究工作。同时也积极推动了重庆、福建、广西、黑龙江、江西、湖南等地根据路况及实际需求,在公路限速问题上开展探索与实践。在此基础上,积极总结实践经验,组织修订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限制速度条款,2016年发布实施了《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等规范。2018年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五部分:限制速度》(GB5768.5)。随着我国限速设置相关标准规范不断完善,我国公路限速标志设置水平不断提升。但是正如您所言,对于山区高速公路,由于道路条件、地形条件等更为复杂,加之部分限速标志设计单位对标准规范理解把握不到位,确实不同程度存在限速值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

  您关于提高山区高速公路限速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反映了当前我国山区高速公路运行的实际状况,也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特别是您提出的分路段、分车型、隧道群和恶劣气候条件动态限速都是保障山区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经在经重庆、湖南、福建等山区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置中进行实践,一些线形较好的路段最高限速标志设置可以从80公里/小时提高到100公里/小时。下一步,我部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总结实施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并加强宣贯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山区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置的安全性、科学性、合理性。同时,我部还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兼顾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排查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现有路网资源作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电话:010-65292746。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21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