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中国籍远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号:2018年第6号

文号

2018年第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18-00506

公开日期

2018年04月21日

主题词

海事局;中国籍;远洋渔业船舶;检验监督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切实履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现将中国籍远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中国船级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范、规程等要求,对中国籍远洋渔业船舶和中国籍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实施法定检验和发证工作。2018年4月20日及以后的相关检验和发证工作,将由中国船级社办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名义签发的中国籍远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证书可继续使用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船级社在该日期前完成全部证书换发工作。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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