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部分码头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19〕29号

文号

交海批〔2019〕2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19-02489

公开日期

2019年09月16日

主题词

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期限;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关于请求延长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部分码头期限的请示》(闽口岸〔20192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号、9号、10号码头,期限延长至2020322日。上述码头在临时开放期间不得经营煤炭进口业务。

  你办应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确保临时进出福州港三都澳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进出港动态,做好在船人员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完成口岸正式开放所需手续。

 

交通运输部

2019年8月30日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福建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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