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青岛港董家口港区部分码头泊位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19〕41号

文号

交海批〔2019〕4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0-03158

公开日期

2020年03月13日

主题词

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码头泊位;期限;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山东海事局:

   《山东海事局关于延长青岛港董家口港区部分码头泊位临时进靠国际航行船舶期限的请示》(鲁海船舶〔201925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青岛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1号、2号通用泊位,40万吨矿石泊位,20万吨矿石转水泊位,华能5万吨、3.5万吨通用泊位;北二突堤1号、25万吨通用泊位;大唐一期工程3.5万吨、5万吨通用泊位;中石化LNG专用码头泊位;海湾2万吨、3万吨液体化工泊位;摩科瑞10万吨、7万吨通用泊位;实华30万吨、10万吨油品泊位;万邦20万吨级矿石泊位,期限延长至2020630日。

  你局应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进出港动态,做好在船人员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完成口岸正式开放所需手续。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12月20日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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