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加强船舶防范海盗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第4号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第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0-03167

公开日期

2020年03月13日

主题词

船舶;防范海盗;公告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部公告通告

  国际海事局统计,2019年全球发生海盗袭击事件162起,其中非洲几内亚湾附近海域35起,占21.6%,已经成为全球海盗袭击事件高发地区之一,并呈现出海盗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袭击手段不断变化的趋势。2020年3月6日,一艘中国香港籍货船在该海域遇袭,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防范海盗工作,结合对近期海盗活动特点的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高对防范海盗工作重要性认识

  海盗袭击事件严重威胁船员生命安全,一旦船舶遭遇海盗袭击还将给航运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航运公司要充分认识到防范海盗工作的重要性,把防范海盗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进一步梳理并完善船舶防范海盗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将防范海盗措施切实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健全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全球海盗袭击事件,及时掌握海盗袭击动态,有预见性、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效果。

  二、落实防范海盗相关措施

  船舶自我防范是防范海盗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最有效的防范手段。船舶在通过高风险区域前,航运公司和船长应根据掌握的最新信息,对海盗袭击船只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防范海盗预案,采有效措施应对海盗威胁。船舶应做好防范海盗的各项准备,确保人员到位相关设施设备状态良好并即时可用。船舶制定周密的航行计划,尽量避免黎明或者傍晚通过相关海域通过高风险区域时,应按照防范海盗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尽早采取针对性行动。

  三、充分发挥船舶安全舱室作用

  通过船舶防范海盗成功的案例证明,安全舱室是保护船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航运公司应按照有关国际组织推荐的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防海盗安全舱室功能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海船舶201127号要求在船上设置安全舱室。安全舱室围壁应为钢质结构,并保证结构的完整性;保证足够的通风,并充分考虑通风系统损坏带来的风险;配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药品,设置必要的通信设备。船舶在无法有效阻止海盗登船的情况下,应及时发出求救信号并组织全体人员撤离到安全舱室,等待救援。

  四、做好船舶遇袭报警和报告工作

  如果船舶遭遇海盗袭击,船长应第一时间启动保安报警装置如时间允许,还应及时与航运公司、沿岸国海上搜救中心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取得联系并报告遇袭情况。船舶遇袭事件处置结束后,航运公司应将遇袭事件详细情况及时报告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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