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32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海建字〔2020〕105号

文号

交海建字〔2020〕10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0-03159

公开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主题词

人大建议;答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航道养护管理;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张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效率助力中国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邮轮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我国国际邮轮运输市场已成为亚洲最大的邮轮市场,上海港已发展成为全球第四大邮轮港,提升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效率,对于推动上海乃至全国邮轮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有效拉动内需和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大型船舶交会矛盾

近年来,随着40米及以上船宽的船舶特别是超大型邮轮流量大幅增加,航道宽度逐渐对交会船舶宽度形成制约,大型邮轮和大型重载集装箱船交会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经常造成大型邮轮晚点和大型重载集装箱班轮延误。

为破解以上难题,我部通过研究论证,在长江口深水航道设计通航能力满足交会两船宽度总和不大于64.6米的基础上,将船舶交会宽度提升到80米。同时充分考虑邮轮特点,在超宽交会两船宽度总和的计算中,进一步明确了不包括船舶型宽的右舷部分。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深水航道通航效率

我部自2017年组织长江口深水航道边坡自然水深利用水域扫海测量、监测和利用标准研究,开展了导助航设施调整和虚拟航标设置,实施了水文气象采集发布、专用无线区域高速数据通信网络、E航海智能导航终端、CCTV视频监测系统、航海保障服务平台等五项通航技术保障工程。为提升深水航道通航效率,我部率先提出利用深水航道两侧100米边坡水域提升通航能力的技术路径,按照理论论证、实船试验、试运行“三步走”的策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通过大量的理论论证和实船试验,成功破解大型邮轮和集装箱船交会矛盾,实现了深水航道交会两船宽度总和由80米提升至90米的历史性跨越。同时,开展通航管理规则的修订,同步制订发布《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月15日起实施)。2018年1月1日起,启动利用边坡交会的试运行工作,成功解决了长江口深水航道邮轮-集装箱船交会的突出矛盾,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面常态化运行。 

三、持续优化和推行相关举措助力邮轮经济发展

深水航道利用边坡交会正式常态化运行后,我部进一步深入研究并优化航行规则,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通告,将利用边坡交会船型拓展至邮轮与集装箱船、邮轮与邮轮、邮轮与滚装船等3种船型组合。结合通航需求和海事监管需要修订发布《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优化了深水航道船舶编队原则。其中,为重点保障邮轮安全、准点、畅通,在新办法中明确了邮轮优先的原则。此外,通过综合研究、广泛调研、多方协调,克服重重阻力,扩大了利用边坡交会的船舶类型;出台国际邮轮“五优先”举措,并强化VTS中心国际邮轮专台监控、巡逻艇重点水域现场维护,实现了邮轮安全率、准点率“两个百分百”的目标。

四、对相关建议的反馈

(一)关于对通航能力进行调研,形成整体研究报告的建议。

近年来,我部围绕提升深水航道通航效率做了大量工作。2017年以来,我部组织集体攻关,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包括对航道现状及规则研究、对现有航道条件分析等,以及开展不同船型的实船试验工作。基于《海港总体设计规范》及上述理论研究,最终形成利用边坡交会的丰硕成果。为进一步拓展深水航道通航能力和效率,后续还将组织对《海港总体设计规范》中航道宽度的规范进行深入研究,以更好指导生产实践。

(二)关于对航道通行规则进行科学论证、修订、完善的建议。

近年来,海事部门对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行规则进行了持续修订更新。配合利用边坡交会试运行,完成《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2019年3月29日,在深入研究基础上发布通告,将利用边坡交会船型拓展至邮轮与集装箱船、邮轮、滚装船等3种船型组合。汇集试运行的成功经验和深化研究的相关成果,对规定进行了修订更新,形成《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管理办法》。随着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于2020年6月23日完成交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同步发布《关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和南槽航道船舶交通组织相关事宜的通告》,积极引导船舶合理分流,大大促进了长江口深水航道和南槽航道整体通航效率的升级。今后,我部将与时俱进,不断予以更新和完善,确保长江口深水航道安全、畅通、有序。

(三)关于加快推进长江口“一主两辅一支”航道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长江口航道体系建设,近几年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减淤工程、南坝田挡沙堤加高完善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目前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已提前完工,可有效分流部分中小型船舶,缓解长江口深水航道的通航压力。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一主两辅一支”航道体系建设。

(四)关于智慧航道建设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部印发了《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先进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以“数据链”为主线,赋能交通运输,加快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出推动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布局重要航段的交通感知网络覆盖。下一步,将结合“十四五”规划和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推动智慧航道建设。

(五)关于加强长江口深水航道船舶安全管理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邮轮的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工作。《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安全管理办法》对船舶设施设备、航法、停泊作业、交通组织等均有详细的安全要求,明确高危老旧船舶和“三无”船舶是不能在深水航道航行的。在日常海事监管中注重通过交通组织优化船舶交通流,确保船舶有序进出,保障了航道的畅通和安全。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邮轮“乘客多、船员多”,风险容忍度低的特点,我部组织编制了《邮轮大规模人命救助行动计划》,多次成功举行国际邮轮大规模人员转移等应急演习,提升邮轮海上突发事件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电话:010-65292476。

交通运输部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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