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的补充通知

文号:交办科技函﹝2019﹞626号

文号

交办科技函﹝2019﹞62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1/2019-01904

公开日期

2019年05月13日

主题词

科技项目;申报;补充通知

机构分类

科技司

主题分类

科技与信息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依托(牵头)单位,各交通运输行业学会(协会),各共建高校,部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实部领导关于加强行业重大政策研究的要求,发挥重大政策研究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引领作用,统筹行业优势研究力量共同开展行业重大政策研究,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19﹞101号)基础上,在2019年度交通运输重点科技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申报指南中补充部分政策研究内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清单的政策研究项目应为有关单位2019年当年完成立项,且落实研发经费的非涉密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须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申报。

  申报(承担)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学会(协会),并具有较强的政策科研能力和条件。

  2019年度清单申报指南政策研究领域共设置6个项目(见附件1)。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组织申报,我部对申报项目的内容完整性、指南符合性、技术先进性等进行审核。

  二、推荐申报渠道

  (一)中央所属高校及科研机构、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行业有关学会(协会)、部共建高校和部属单位、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依托(牵头)单位负责审核并推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推荐所辖区域内地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

  (三)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负责审核并推荐本系统内单位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后附已立项项目的任务书(或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研究大纲)等证明材料。

  (二)网上填报。请各推荐单位组织有关申报单位登录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系统填报的电子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3日17:00。申报书格式可在部网站或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143.235.48/jt/model/model.do?method=login)相关专栏下载。

  (三)材料报送。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9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和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寄送至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四、受理与咨询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和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邮编:100029;联系人:尚文豪、董静,电话:010-58278706、58278724。申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胡明,电话:010-58278241。

  附件:1.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指南补充内容

  2.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项目申报书

  3.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推荐项目汇总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30日

抄送:部内各司局。

  1.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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