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育培训机构,部内有关司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推进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按照《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交办人教〔2016〕175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项目任务书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根据《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计划》(交人教函〔2018〕96号)确定的培训项目,并且经费来源渠道为下列项目经费之一的,应当签订项目任务书:
(一)交通运输行业政策业务教育培训项目经费。
(二)支持西部地区交通运输干部人才教育培训项目经费。
(三)支持六盘山片区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扶贫项目经费。
项目任务书将作为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和拨付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编制说明及要求
(一)任务书由项目承办单位(教育培训机构)商主办司局汇总编制。为明确各教育培训机构需编制任务书的份数,我司在附件1已确定任务书编号,每个任务书编号下所包括的教育培训项目汇总编制为一份任务书,其中“项目序号”是《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计划》中所列教育培训项目对应的序号。
(二)任务书中委托方(甲方)为部人事教育司,承担方(乙方)为教育培训项目承办单位,保证方为项目主办司局。各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与项目主办司局的沟通,科学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课程、培训形式、师资安排和实施计划等,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请各教育培训机构认真阅读任务书格式中的“填表说明”,参照任务书范本(见附件2)进行填报。各教育培训项目中每期天数含学员报到和撤离时间(原则上按1天计算);每期人数含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人数应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培训经费预算按《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和附件1中所列“经费预算”要求进行编制。
(四)根据《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任务书签订后将由部财务审计司先期拨付项目经费预算的30%至各项目承办单位。
三、报送要求
任务书编制报送工作分任务书电子版审核确认和任务书纸质版盖章报送两个阶段。
(一)请各教育培训机构于2018年4月2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tbjypx2018@163.com),并附填报人联系方式。我司将对任务书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于4月11日前将审核意见反馈各单位。任务书模板请登陆交通运输部官网人事教育司子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各教育培训机构将审核确认的任务书打印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六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已明确主办司局的项目应于4月17日前报送项目主办司局,由主办司局作为保证方签字盖章后,于4月23日前将任务书报送部人事教育司教育培训处。
2.未明确主办司局或主办司局为部人事教育司的项目,由各教育培训机构于4月23日前将任务书报送至部管理干部学院(寄送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宫西大街324号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科研处,收件人:李莲莲,邮编:065201,手机:13810028666)。
四、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李莲莲
电话:010-61593419 手机:13810028666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周斌
电话:010-65292861
附件:1.2018年度拟签订任务书清单
2.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项目任务书范本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2018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央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