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职改[2006]第100号
关于开展2006年度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人事厅职改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局)、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集团(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中央有关新闻单位,署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06年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工作和政策的要求
1. 申报人员范围
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有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社和新闻性期刊的采编人员(包括编辑和记者)。
2. 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在7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预计在第三季度完成。
3. 申报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按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5]81号文件执行。
4. 申报人员的计算机能力要求按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4]001号文件执行。
5. 申报副高级新闻职称(主任编辑、主任记者)的资格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副高级新闻职称:
(1)受聘担任新闻单位编辑、记者职称5年以上。
(2)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担任编辑、记者2年以上。
(3)具有其他副高级职称并从事新闻工作1年以上(属于转评)。
(4)2001年12月31日(含)以前调入新闻单位并具有其它专业中级职称,受聘担任新闻单位编辑、记者5年以上。
(5)2001年12月31日以后调入新闻单位时具有其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按规定转评为新闻系列中级职称后受聘担任编辑、记者3年以上,且与原专业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6. 申报正高级新闻职称(高级编辑、高级记者)的资格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正高级新闻职称:
(1)受聘担任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称5年以上。
(2)具有其它专业正高级职称且从事新闻工作1年以上(属于转评)。
(3)2001年12月31日(含)以前调入新闻单位并具有其它专业副高级职称,履行主任编辑、主任记者职务5年以上。
(4)2001年12月31日以后调入新闻单位时具有其他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按规定转评为新闻专业副高级职称并从事新闻工作满3年,且与原专业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新闻单位其他专业中、高级职称转评新闻专业同级职称的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高级职称的转评工作由新闻出版总署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与当年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同时进行。
申请转评,外语、计算机成绩不再重新要求。
7. 申报材料的推荐程序
凡报送统一评审的申报材料,必须经申报单位上级人事(职改)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过以下推荐程序。
(1)经国家人事部备案同意组建新闻专业副高级职务评委会的新闻单位或已有新闻专业中级职务评委会的新闻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由评委会评审推荐,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1/2的方可申报。
(2)没有新闻专业中、高级职务评委会的新闻单位,应组建不少于7人的专家推荐小组负责推荐(专家组中有副高级或正高级新闻专业职务的人员不得少于4人,专家小组推荐会议到会人数不得少于5人),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1/2的申报人员方可报送材料。
各新闻单位必须严格按上述程序和要求报送材料。
8. 公示要求
各新闻单位在决定报送评审材料之前,要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工作量的计算、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的真实性等进行认真核实和认定,并将全部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误后在上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退回该单位所有委托评审材料,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年不得委托评审。
9. 对申报材料中业务论文和学术论著的要求
业务论文是指新闻专业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已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的。学术论著,是指有关新闻专业的专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发行的。论文和论著的发表时间截止到2006年7月31日。凡学位论文及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均不接收。相关专业的论文或论著是指与报社报道业务相关的专业论文或论著(如:法律类报社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法律专业论文或专著)。
10. 对申报材料中获奖情况的审核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获奖名称和奖励等级进行审核。所有获奖项目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任现职以前的获奖情况不能作为本次评审的业绩。主要新闻奖项为:中国新闻奖;韬奋新闻奖;范长江新闻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奖;中国新闻名专栏奖;中国科技新闻奖;中国国际新闻奖;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中国人口新闻奖;五四新闻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人民代表大会好新闻奖;政协好新闻奖;全国著作权好新闻奖;全国报业先进经营管理工作者、先进生产工作者奖等。
11. 破格申报的要求
(1)具有大专学历,且1986年以前参加工作,长期以来为新闻事业或新闻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中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副高级新闻职称。
(2)具备规定学历,任现职新闻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业绩十分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副高级新闻职称。
(3)因工作需要由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交流到新闻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胜任现职工作的优秀人才,可比照新闻单位同等(学历、毕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人员职称情况破格申报新闻专业副高级职称。
各单位要对破格申报严格控制,要有严密的推荐程序,要对破格人员的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进行严格的审核,并经专家答辩通过之后,报经主管部门职称办批准后,委托评审。
12. 申报人员的答辩要求
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继续对破格申报者组织专家答辩,对中级职称刚满5年的申报人员和上一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今年又重新申报的人员安排专家抽查答辩,答辩办法另行通知。
13. 违法违规人员不得申报
对近3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得申报2006年度高级职称。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须由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共4项:
1.《委托评审函》
2.《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证明》
3.《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一览表》
4.《破格报告和破格推荐意见》
(二)须由申报人员提供的资格材料,共10项:
A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新闻出版总署印制)》
A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A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A4.《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A5.《身份证》
A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A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A8.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A9. 《继续教育证书》
A10.《获奖证书》
(三)由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共3项:
B1. 《推荐材料简表》。
B2. 《业务自传》
B3. 能反映或代表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新闻作品或成果。
以上三类材料共17项,各项材料的数量和格式等具体要求,由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在其网站的职称专栏中予以公布。
三、注意事项
1.2006年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申报2006年新闻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在新闻出版人力资源网职称评定栏目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完成之后,由各新闻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上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要与各单位上报的书面材料完全一致。
2. 评审材料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申报人所在新闻单位人事部门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3. 评审结果由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通知各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通知申报人。
4.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日期为2006年6月15日至 2006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5. 本通知及本通知所提及的文件、附件和表格,可从新闻出版人力资源网、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查找和下载。
6. 报送材料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五层520室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徐令德 王 鑫
联系电话: 68008752 68008166(传真)
7. 政策咨询部门: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
联 系 人:李宏葵 方新定
咨询电话:65271383 65212710
新闻出版总署职称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