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通 运 输 部 职 业 资 格 中 心
职考函〔2013〕50号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
2013年第一次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
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第一次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以下简称统一鉴定),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3〕57号),现就统一鉴定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安排
(一)5月17日前,将统一鉴定试卷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值班和举报电话、鉴定站名单报我中心。已组织实施过统一鉴定,且上述信息未变化的单位,可不报送。
(二)5月24日前,组织鉴定站使用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统一鉴定系统,通过www.jtzyzg.org.cn登录),完成考生报名工作。
(三)5月31日前,组织鉴定站使用统一鉴定系统完成考点设置、考场编排工作。
(四)考场编排结束后,指导鉴定站缴纳鉴定考务费(17元/人)并组织操作技能考核等工作。操作技能考核安排(工种、人数、时间和地点等)提前1周报我中心备案。
(五)理论考试前,组织鉴定站从统一鉴定系统下载《统一鉴定考务工作须知》和《考场纪律》等材料,及时查收理论试卷,按保密要求保管,指定专人(2人以上)于考试前1天分发至各考点。
(六)理论考试完成当天,组织各考点做好理论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封装和保存。
(七)7月19日前,组织完成理论考试阅卷和操作技能考核工作,将成绩填入《统一鉴定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表》(从统一鉴定系统下载)后,录(导)入统一鉴定系统。
(八)7月31日前,将加盖印章的《统一鉴定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表》发送至我中心。
二、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统一鉴定考试管理工作,规范考点和考场设置,严肃考试纪律,确保统一鉴定的公平、公正。
(二)统一鉴定考试试卷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考试有关规定,重点做好试卷运送、交接、保存以及阅卷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避免发生泄密事件。对出现的考试安全保密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严格按照相应职业技能标准确定考生报考等级,选用正规培训教材,切实做好考前培训工作。
(四)合理安排统一鉴定各环节工作,避免出现报名延误、鉴定考务费拖欠和成绩录入延迟等情况。
(五)切实加强统一鉴定质量督导工作。我中心将结合各地统一鉴定进展情况,随机抽查理论考试、阅卷和操作技能考核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我中心统一鉴定值班和举报电话为:010-65299038
(二)鉴定考务费汇款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樱花支行
银行行号:50190
银行账号:11001045400058022401
(三)统一鉴定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立昆
联系电话:010-65299038
传真:010-65299034
电子邮箱:zhanglk@mo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五层
邮政编码:100029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抄送:交通运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职业资格工作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