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号:交人教函〔2024〕446号

文号

交人教函〔2024〕44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6/2024-00029

公开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主题词

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机构分类

人事教育司

主题分类

人才管理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根据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共同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一)大赛项目。

大赛设置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公路养护工、船闸及升船机运管员、流体装卸操作工、机动车检测工、公路收费及监控员6个赛项。大赛除面向行业从业人员设置职工组比赛外,还面向交通运输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设置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公路养护工、机动车检测工3个赛项的学生组比赛。大赛职工组为单人赛、学生组为双人赛。

(二)预赛和决赛。

大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等部门,按照大赛通知和技术方案组织预赛。各赛项预赛原则上应于9月底前完成。

决赛由主办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预赛结果,选派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决赛。决赛拟于2024年10月至11月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大赛标准。

大赛以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公路养护工、船闸及升船机运管员、流体装卸操作工、机动车检测工、公路收费及监控员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大赛采取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和评判标准详见大赛技术方案(另行发布)。

(四)报名条件。

职工组参赛选手应为企事业单位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修养高,无不良从业记录。学生组参赛选手应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思想品德好,个人无不良记录。具体条件要求详见大赛技术方案。

二、组织工作

本届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共同组建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负责具体落实大赛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等工作,并组织技术专家制定大赛技术方案等大赛技术性文件。

决赛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承办。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单位参与具体赛项承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成立本赛区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赛区大赛事宜,接受大赛组委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三、奖励办法

(一)职工组奖励。

1.获得全国决赛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第4—20名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获得全国决赛各赛项前20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以各省份为单位计算团体成绩,对团体成绩前10名的单位颁发团体奖。

2.获得全国决赛个人赛各赛项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获奖选手、有关单位及专家团队给予奖励激励,对符合条件的比赛选手赛前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

(二)学生组奖励。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限2人)颁发证书。

(三)单位奖励。

1.以各参赛省份为单位,对预赛组织工作和决赛成绩表现突出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牌匾和证书。

2.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特殊贡献单位或贡献单位牌匾和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举办大赛是推进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着力提升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竞赛质量。

(二)规范组织,公平办赛。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竞赛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竞赛各环节实施。各省级竞赛组织委员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要加强预赛、决赛组织实施、经费、技术方案等关键环节管理。要严格参赛选手资格审核、赛事组织、设备采购等环节的管理。要严格裁判员管理、执裁、仲裁申诉等工作,提供设备、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大赛成绩的职务。要严明竞赛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规范、公平、节俭办赛。

(三)压实责任,确保安全。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各省级竞赛组织委员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要加强预赛、决赛全过程的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等人员的安全意识。要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强化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大赛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深入挖掘大赛中涌现的优秀人才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故事,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要统筹媒体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做好竞赛宣传推广,通过网络直播、融合媒体等新模式全方位展现技能人员风采。预赛宣传成果(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及时上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职业技能竞赛处卫婧茹、李卓;电话:010-65299035、65299047;传真010-65299034;电子信箱:weijr@jtzyzg.org.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5层,邮编:100029。

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直属机关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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