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交办水函〔2015〕513号

文号

交办水函〔2015〕51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5-00871

公开日期

2015年07月21日

主题词

水路危险货物;从业人员;资格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公众参与

行业分类

水上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各主要港口企业、航运企业、代理企业,中国船东协会、港口协会、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海事局组织起草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7月30日前反馈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胡琳琳,陈磊

电  话:010-65292641,65292225

传  真:010-65292642

邮  箱:sys627@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720

 抄送:各有关省、自治区港航(港口、水运、地方海事)管理局。

  1.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doc
  1.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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