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海南作为邮轮产业改革试点的建议

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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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9713O08/2015-00911

公开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主题词

建议答复

机构分类

水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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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邮轮旅游已成为新型消费方式,具有广阔发展前景。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邮轮运输的发展,20143月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我国邮轮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48号),明确提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为研究探索我国邮轮运输发展积累经验。考虑到海南等省市在发展邮轮运输方面的优势和特点,我部决定在海南等地开展邮轮运输试点示范工作,并于同年8月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在天津、上海、福建、海南四省市开展邮轮运输试点示范的通知》(交办水函〔2014377号)。

公安部也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海南省邮轮产业发展,先后推出了随船办理入境边检手续、外籍旅客凭船方提供的旅客名单免填入出境登记卡、简化多港挂靠旅客检查及登陆手续、邮轮移泊申报、外籍船员临时入境、出入境旅客查验等方面多项便利措施。201310月,经公安部和国家旅游局验收同意,海口和三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参加边境旅游的非边境地区人员签发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

我部与公安部将继续积极支持把海南作为邮轮产业改革试点,共同推动海南省邮轮产业持续发展。

 

 

                               交通运输部

                             20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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