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1-2011)的公告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第40号

文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第4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1-00293

公开日期

2011年07月15日

主题词

行业标准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标准

行业分类

港口和航运设施建设

公文类型

部公告通告

  现发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05-1-2011,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第3.1.1条、第4.1.4条、第4.1.6条、第15.1.1条和第17.0.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部组织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水运  工程  技术  标准  公告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1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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