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对8家班轮公司违规经营行为处罚情况的通告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通告第4号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通告第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5-00950

公开日期

2015年12月28日

主题词

处罚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部公告通告

  2015年8月底,交通运输部分别组织赴上海、青岛、深圳口岸开展了国际海运运价备案执行情况检查,并依据《国际海运条例》,对查出的未报备运价或未按报备运价执行的8家班轮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10万元,目前,罚款已全部缴齐并上缴国库。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受处罚企业名单予以通告,请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国际海运运价备案要求,认真履行运价备案义务,自觉维护国际海运市场公平、稳定、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部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受处罚企业名单

(按照受罚口岸数及违规提单比例综合排名)

 

序 号

     

1

金星轮船有限公司

2

太平船务有限公司

3

马士基航运有限公司

4

南星海运株式会社

5

正利航业有限公司

6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7

韩进海运株式会社

8

以星综合航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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