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S133-3-2010)的公告

文号:2010年第18号

文号

2010年第1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0-00365

公开日期

2010年05月27日

主题词

水运 标准 公告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标准

行业分类

港口和航运设施建设

公文类型

其他

 

  现发布《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33-3-2010,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第1.0.3条、第3.1.3条、第4.2.1条、第4.3.1条、第4.4.1条、第5.1.2条、第6.2.1条、第6.3.1条、第8.1.1条和第8.2.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部组织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完成,由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水运 标准 公告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0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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