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邮轮运营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文号:交办水〔2014〕185号

文号

交办水〔2014〕18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4-00979

公开日期

2014年09月03日

主题词

邮轮;运营;统计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文件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全面了解全国邮轮运输基本情况,准确及时掌握我国邮轮运输市场发展动态,交通运输部制定了《邮轮运营统计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从20148月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轮运营统计报表制度》共有7份调查表式,由从事国际、国内邮轮运输和邮轮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填报。

二、邮轮运输经营人为中国企业的,向其工商登记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邮轮运输经营人为外国企业的,如有驻中国机构,由驻中国机构向其工商登记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如无驻中国机构,则向靠泊次数最多港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邮轮运营统计报表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部。

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本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落实统计人员,明确责任,学习有关法规和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报表。

联系电话:010-6529262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9月3

  1. 邮轮运营统计报表制度.doc
  1. 邮轮运营统计报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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