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国际邮轮运输管理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文号:交办水函〔2019〕500号

文号

交办水函〔2019〕50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9-01809

公开日期

2019年04月11日

主题词

国际邮轮;运输管理;政策;培训班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教育培训

行业分类

水上旅客运输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交通运输厅(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9年度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交人教函〔2019〕42号),部定于近期组织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国际邮轮运输管理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有关省级及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邮轮港口邮轮业务管理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5月8日至10日,报到时间为5月7日下午。
  培训地点:江苏海事局太仓监管救助基地(江苏省太仓市洋江路1号)。
  三、培训主要内容
  (一)国内外邮轮运输发展情况介绍。
  (二)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邮轮发展政策解读。
  (三)邮轮大规模人命救助行动计划编制及能力建设讲解。
  (四)上海吴淞口邮轮码头现场交流学习(重点:邮轮船票管理制度现场教学)。
  四、其他事项
  (一)部承担参训学员培训费(包括食宿费),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
  (二)请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附件1确定的名额统筹安排学员选派工作,优先选派实际承担邮轮业务管理的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传真至部管理干部学院,参加培训学员同时提供免冠证件照片(照片格式参考护照照片)电子版。
  因太仓市无机场和高铁站,将统一时间安排车辆在上海虹桥机场/火车站接送站(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部有关培训工作规定和纪律,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不得外出参与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部水运局 王亚妹,电话:010-65292665;部管理干部学院 胡鑫宇、俞深,电话:15201086883、18630672088、010-61591768,传真:010-61590452,电子邮箱:3165319836@qq.com。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9日

  抄送: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部规划院、管理干部学院,部搜救中心。

  1. 附件.docx
  1. 附件.docx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