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的通知

文号:厅运明电〔2014〕6号

文号

厅运明电〔2014〕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4-01045

公开日期

2014年02月24日

主题词

2014;春运;情满旅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精神文明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公安厅、安全监管局、总工会:
    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春运期间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3〕796号)规定,对2014年春运“情满旅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予以通报表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各级交通运输(含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公安、安全监管、工会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春运期间开展“情满旅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相关要求
    各省级“情满旅途”活动领导小组要做好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审核工作,推荐名额要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岗位倾斜,原则上受表扬的基层单位和一线职工不低于总名额的60%。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集体推荐审核表见附件2,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审核表见附件3。
    各省级“情满旅途”活动领导小组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审核表和“情满旅途”活动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于春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电话:010-65293431,65293799,传真: 010-65292722
    邮箱:
ysskyc@mot.gov.cn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附件:1. 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 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集体推荐审核表
          3. 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审核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4年2月24日         

  1. 附件1: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2. 附件2: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集体推荐审核表.doc

  3. 附件3: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审核表.doc
  1. 附件1: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2. 附件2: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集体推荐审核表.doc
  3. 附件3:全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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