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交函运﹝2014﹞693号

文号

交函运﹝2014﹞69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4-01085

公开日期

2014年09月01日

主题词

公交出行;宣传周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公文类型

部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宣传和引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关于“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和引导”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决定自2013年起,于每年9月16日-22日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现将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优选公交、绿色出行”,活动时间为9月16日-22日。
    (二)活动目标。
    以服务“四个交通”建设为统领,围绕“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主题,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公共文化活动,提高社会各界的公共交通参与意识,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外部环境,推动城市交通发展理念的转变,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社会风尚。
    (三)活动原则。
    ——广泛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公共交通企业、行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
    ——便民惠民。以改善公交服务、方便公众出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活动实施,积极研究出台改善公交服务的便民惠民措施,完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
    ——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特点和公共交通发展实际,灵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公共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文化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成效。
    ——节俭高效。活动的组织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要围绕“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当地特点,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和参与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期间,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前往公交企业、公交枢纽场站等生产一线调研,看望和慰问公交职工,了解企业和职工需求,帮助解决企业和职工的实际困难。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并争取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在“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首日组织开展活动启动仪式,对各项主题活动进行广泛动员和集中宣传。三是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城市公共交通群众性公益文化活动,可在城市中心广场、城市客运枢纽等条件允许的公共场所,举行以公交优先或绿色出行为主题的公益性文艺演出、公交知识竞答等灵活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面、认知度和认同感。四是积极开展“公共交通进社区”活动,组织公交企业深入大型社区、商务中心等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公交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和条幅、向公众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部将组织编印《“公交出行宣传周”宣传册》等普及性宣传材料,发给各地供宣传使用;各地可编印具有当地特色的“公交出行宣传周”宣传材料。
    (二)开展“平安公交”创建活动。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予以高度关注。要充分利用“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契机,按照部关于“平安交通”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4﹞28号)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和全面督查,扎实开展“平安公交”创建活动。一是活动期间,组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二是联合公安、安监、武警消防等部门,前往学校、大型社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公交安全应急、危险状态识别、安全乘车须知等专题知识讲座和公交安全意识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活动期间,商请公安等部门组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集中开展针对恐怖袭击、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公交企业和司乘人员的安全应急能力。
    (三)实施公交便民服务举措。
    “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要针对公共交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公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着力实施若干便民利民、富有实效的服务举措,包括优化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开辟新的公交线路、开通公交专用道、更新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改进公交信息化服务、改善公交场站候车条件等等。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服务举措,努力为乘客提供方便、可靠、舒适、优质的出行服务,切实改进公交服务水平,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
    (四)开展公交企业文化活动。
    “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期间,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要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质量、服务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鼓励职工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精通、技术精湛、团结向上的职工队伍。对于表现突出的公交驾驶员、调度员、乘务员等一线公交职工,要借助“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通过适当形式予以表扬,鼓励全体职工向先进楷模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积极培育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企业文化,切实提高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五)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期间,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服务中来,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宣传“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理念。一是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手机等多种渠道,积极开通公交服务热线电话、“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官方微博、公共微信账户等沟通渠道,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全面了解公众诉求,及时解答公众关切的问题。二是开展“公交开放日”活动。在活动期间的适当时段,将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调度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设施或内部管理场所向社会公众开放,让社会公众真正走近公交、认识公交、感受公交,拉近城市公共交通与公众的距离。三是充分利用城市公共交通车厢、候车站亭等,开展“文明乘车日”、“公交助残日”、“公交文明进车厢”等主题活动,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为老弱病残孕乘客主动让座,共创“文明公交”良好氛围。四是开展“公交面对面”交流活动。邀请社区居民、学生、企事业单位“上班族”员工等不同类型的公共交通乘客代表,与公交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座谈和交流,当面听取广大乘客对公交服务、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舆论宣传报道。
    各地要围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城市公共交通车载电视等媒体,做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要积极编辑制作城市公交公益性宣传片,并在电视和政府有关部门网站进行播放;要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开设“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特色栏目,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交企业门户网站开设“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专栏,及时对当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向社会公众发出“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倡议,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公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组织难度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周密部署安排,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活动有序、高效、务实。
    (二)精心谋划组织。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因地制宜,深入细致做好“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编制本地区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地方特色、细化活动内容、明确活动安排,并提出组织领导、资金、场地等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做到内容充实、安排具体。
    (三)认真组织动员。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活动进行专题部署,纳入政府议事日程。要通过印发活动通知、召开动员会议、举办启动仪式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有关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等工作,形成浓厚的公众参与氛围,提高活动影响力。
    (四)完善长效机制。
    “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系统梳理和分析活动过程中收集到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等,加强活动成果的转化应用,进一步完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9月30日之前向部运输司(城乡客运管理处)报送本地区“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总结。


交通运输部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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