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684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运建字〔2018〕27号

文号

交运建字〔2018〕2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8-01401

公开日期

2018年06月27日

主题词

新能源;公交;服务质量;建议;答复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喻春梅等3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规模推广新能源客运车辆应用,提高公交运营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客观评价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加强新能源汽车车辆技术、行业安全监管、维修保养和电池管理等方面建议,我部高度赞同,并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将结合相关工作认真研究借鉴。

  一、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等精神,以城市公交等为重点,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更好地推广应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统筹谋划。我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题研究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创新发展、安全监管等问题。制定《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交政研发〔2017〕186号),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升级工程,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完善支持措施。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将油价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数量挂钩,并建立配套考核制度。分三批确定87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绿色交通工具使用情况作为公交都市创建的考核指标之一,充分发挥城市公交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完善技术标准。制定《城市客运标准体系》,组织编制了《电动公共汽车配置要求》《纯电动城市客车通用技术条件》《纯电动汽车日常检查方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等标准规范,提升新能源汽车应用技术水平。

  (四)坚持协作联动。积极参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我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加快行业新能源汽车无障碍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加强电池充电系统监测、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等。针对业界广泛关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研究提出了16项重点标准构成的标准体系,加快推动标准制定和发布。

  (五)强化运营监管。组织开展行业在用新能源汽车安全风险排查,深入系统分析近年来发生的50余起安全事故原因,完善对策,督促各地强化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强化科技手段应用,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及时消除新能源汽车运营安全隐患。今年5月,我部组织举办了全国新能源公交车安全与运营管理专题培训班,深入交流各地新能源公交车安全运营管理有关经验。

  截至2017年底,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量超过35万辆,已提前实现原定于2020年的推广应用目标。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超过25万辆,占全国公共汽电车总量的近40%。深圳市全市1.6万余辆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纯电动公交车,杭州市主城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达100%,广州市和西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和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100%,长沙市新能源公交车辆比例超过80%。总体上看,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广应用规模超出预期。根据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战略部署并结合行业发展形势,我部研究提出到2020年行业新能源汽车总量再翻一番达60万辆的新目标。

  二、多措并举提升行业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管理水平

  正如您们在建议中所分析,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新能源汽车技术性能与行业需求仍有差距。部分新能源汽车存在性能不高、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品质一致性较差、电机控制系统不稳定等问题。二是运营政策及配套设施建设亟待完善。由于充电桩(站)建设用地难、已建充电站布局不合理、充电桩兼容性不高以及充电服务费高等原因,部分城市购置新能源公交车不能正常投入使用。三是社会维修保养力量不足。新能源汽车维修主要依靠主机厂,随着车辆保有量快速增长,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质量难以满足行业需求。四是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程度还有待提升。运输企业对产品选择余地较小,优胜劣汰机制尚未形成。

  结合你们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积极务实推动落实行业新能源汽车60万辆的发展目标,多措并举提升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服务水平。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动新能源公交车技术水平提升。充分发挥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继续完善新能源汽车政策体系,充分利用好现有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水平,更好地满足行业运营需要。

  (二)进一步强化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营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加强行业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研究建立行业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报告及公示制度。加强行业运营监测,我部已在“十三五”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调整中,增加建设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运营监测系统等有关任务,并正在组织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系统建成后,将推进实现与全国新能源车监控平台等系统的数据共享应用。

  (三)加强新能源公交车等维保体系建设。以提升安全运行能力和运营服务可靠性为核心,指导各地加强行业新能源汽车维保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能力提升。拟商请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等单位组织编制相关维修保养培训教材。指导构建形成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运输企业自有维保队伍、第三方社会服务等有机结合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网络。此外,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汽车维修信息公开和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并将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售后服务评价纳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制定完善新能源公交车等相关标准规范。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包括新能源汽车安全准入和维修保养等在内的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引导运输企业科学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行业新能源公交车辆无障碍化的普及推广。对于双源无轨和触网充电系统电动公交车等模式,我们赞同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推广使用。

  (五)加强经验推广和试点示范。加强各地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跟踪分析,组织实施好新能源公交车辆示范线路评价。组织实施好已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加快建立完善回收利用标准体系,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新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部属科研单位和行业协会,及时总结各地典型做法,广泛开展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验交流,推动各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感谢您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电话:010-65292794。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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