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推动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冯正霖副部长在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2-01815

公开日期

2012年06月27日

主题词

冯正霖副部长;讲话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机构领导

行业分类

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

公文类型

其他

同志们:
    按照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2月27日,交通运输部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活动实施以来,各地按照三部委统一部署,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创新活动形式,深入推动创建活动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会议期间,将安排参观十堰市顺强运业有限公司和亨运万顺达出租汽车公司,请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等9个单位作大会经验交流。今天,湖北省政府段轮一资政专程到会致辞,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丁小岗主席讲了具体意见,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谈三个方面意见。
    一、创建活动开局良好
    三部委启动创建活动以来,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各地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工会部门密切合作,细化方案,精心组织,不断理顺管理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一)出租汽车企业劳动关系不断规范。各地把依法建立企业和驾驶员之间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努力推动出租汽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企业化经营、员工化管理。湖北、江苏等省要求新增出租汽车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青岛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出租汽车公司化经营的意见》,规定新增运力或客运出租企业收购出租汽车产权,统一实行公司化经营,明确了公司化经营发展方向。十堰市制定出台了出租汽车行业劳动用工标准合同文本,为驾驶员全面落实了劳动社会保险。北京市把出租汽车企业是否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企业车辆更新的必检项目,实现了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社会保险缴纳率100%。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权益保障逐步落实。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和社会保障权等权益的落实。吉林省延吉市落实了全市5000多名驾驶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郑州市出台了《出租汽车行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意见》,为全市1300多名出租汽车驾驶员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十堰市建立了驾驶员替班制度,按照车辆与驾驶员1:2.4的比例配备驾驶员,确保驾驶员每周休息一天。江苏省溧阳市制定了“歇人歇车、带薪休假”的休息制度,减免了驾驶员休息日“份钱”。深圳市制定了统一格式的驾驶员休息排班表,要求出租汽车企业每7辆车配备1名替班驾驶员,由企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有效保障了驾驶员休息时间。
    (三)出租汽车运价和经营权调控平稳实施。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联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开展了出租汽车价格形成机制专题研究,研究确定了形成出租汽车与城市公交合理比价关系的基本思路,加快了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政策出台进程,合理疏导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带来的影响。各地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对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的调控力度。湖北省将出租汽车行政许可、经营权期限等内容纳入《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建立了出租汽车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经营期限制度,制定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规定》,明确了全省出租汽车运力规模控制和新增运力投放政策风险评估等程序机制,大力推行公车公营管理模式。目前,湖北省公车公营出租汽车比例已达58%,十堰市出租汽车已全部实现公车公营,有偿使用费由原来的每年4.2万元年降至目前的1万元。江苏省张家港、江阴两市完成了出租汽车经营权从有偿使用到无偿使用的平稳过渡。
    (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场站设施不断完善。各地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土地、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出租汽车服务站和专用停车待客泊位等运营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湖北省武汉、宜昌、十堰、襄阳等地中心城区增设了5000多个出租汽车专用停车泊位,有效解决了驾驶员“停车难、就餐难、如厕难”等问题。浙江省杭州市投入2800万元建设了9个出租汽车专用服务区,总占地面积5.6万平方米,日均接待驾驶员8000余人次,提供3项基本服务(停车、吃饭、如厕)和8项拓展服务(座套换洗、车辆小修、零钞兑换、加油、洗车、加开水、小卖部和公告栏),既方便了驾驶员停车休息,也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福州华威出租公司投入2000万元建设了综合服务站,免费为驾驶员提供车辆保洁、保险理赔等“一站式”服务。
    (五)出租汽车企业工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得到发挥。各地充分发挥工会和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重要保障。天津、武汉等地建立了出租汽车企业工会组织,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工会拥有会员近10万人,驾驶员入会率达94%。上海、包头等地出租汽车驾驶员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推动签订行业集体合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广州、深圳、东莞等地依托出租汽车协会建立了驾驶员人才交流中心,实现了驾驶员招聘工作的公开透明。北京银建出租公司建立了“银建送温暖基金”,广泛开展关爱驾驶员活动,帮助驾驶员解决实际困难。武汉市出租汽车协会组织多家中小企业建立了重大交通事故安全互助保障基金,提升了企业和驾驶员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六)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有序推进。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有的媒体和群众对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之为“社会管理的新进步”和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制度性破题”。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对江苏省溧阳市的经验进行了集中报道,中国交通报先后报道了广东深圳、湖北十堰、内蒙包头、湖南长沙、吉林白城、浙江温州等地的先进做法。各地积极开展出租汽车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驾驶员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职业自豪感,塑造和培养了一大批先进企业和优秀驾驶员,有力推动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武汉市大通出租汽车公司112名驾驶员自愿组成了“敬老车队”,75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乘车。北京市银山、北汽、祥龙、金建等多家公司的党员驾驶员成立了“首都的士雷锋车队”,多年来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优先接送老幼病残乘客,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被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今年高考期间,全国一半以上城市的出租汽车开展了“爱心送考”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充分体现了出租汽车行业的社会公益责任,彰显了创建活动的成果。
    特别是十堰市委市政府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以经营权配置为突破口,取消挂靠经营,推行公车公营,优化发展环境,实行“政府减费、企业让利、驾驶员得实惠”的综合扶持政策,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做法,值得各地认真学习。
    以上这些成绩是在解决复杂多样的出租汽车运营矛盾中积极进取取得的,尽管还只是阶段性的,但来之十分不易。这是各地人民政府加强领导,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出租汽车企业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关心帮助和广大驾驶员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交通运输部,对大家的辛勤付出和努力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认识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创建出租汽车和谐劳动关系是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驾驶员主角作用的有机结合,最终将实现驾驶员和企业互利共赢、社会和谐稳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目标。实践证明,凡是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主体和驾驶员主角作用发挥好的地方,创建活动开展就比较深入,驾驶员权益保障就比较到位,行业发展的态势就比较平稳;相反,创建活动的效果就不够理想。在三部委出租汽车行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了努力在规范企业管理、保障驾驶员权益、改善发展环境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实现“四个重大突破”的要求。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创建活动通知和实施方案,提出了九项重点创建内容。从五月上旬开始,三部委有关司局领导分别带队赴河南、湖北、甘肃、新疆、江苏、浙江等6省(区)14个城市进行了调研督导。从调研督导掌握情况看,相比于“四个重大突破”的要求和九项重点创建内容的规定,各地创建活动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是加强和创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个别地区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影响了工作进度。有的地区担心创建活动会触及出租汽车行业深层次利益矛盾,影响行业稳定,对创建活动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区目前在管理模式上以挂靠经营、个体经营为主,对深入推进公司化经营管理,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有的地区对创建活动存在观望心态和“等、靠、要”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够,影响了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活动开展还不均衡。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发展、改革、稳定等多个环节,需要综合调动技术、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调控手段。受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行业经营模式、历史遗留问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各地出租汽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很不均衡,东中西部之间,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之间,新老企业之间,创建活动存在明显差异。从三部委调研督导掌握情况看,有的地区由于管理基础好,工作积极主动,走在了前面,探索出了很好的经验。有的地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工作力度不够,创建活动还没有全面深入开展。
    三是创建思路还不清晰。按照三部委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活动有九项重点工作。从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看,个别地区创建活动集中在开展“关心关爱驾驶员活动”、“优质服务竞赛”、“学先进、树正气”等工作上,而对规范劳动关系、解决驾驶员社会保险、保障休息休假权等难点工作的创建措施,落实得还不够具体、深入。一些地区对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具体内容、方法步骤等把握不到位,简单照搬照抄,工作还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上,没有形成有针对性的、符合当地实际的创建活动措施。
    四是企业参与还不主动。驾驶员是企业发展的依靠和基础。优秀的驾驶员是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业品牌价值的重要推动者和实践者,企业与驾驶员之间是利益和事业的共同体。部分出租汽车企业没有从推动行业发展和做大做强企业的角度出发,准确理解和把握企业与驾驶员之间的关系问题,没有意识到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充分实现,有赖于双方的合作与支持。个别企业甚至认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就是要为驾驶员争利益,就是要减少企业利润,导致了对创建活动不理解、不支持,特别是对规范企业管理、开展集体协商、公示经营成本等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影响了创建活动的推进实施。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和制约着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必须认真予以解决。特别是要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内涵和政策思路的解释说明,努力形成政府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工作合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快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创建出租汽车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为期两年,今年下半年和明年是创建活动的关键时期。各地要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出租汽车企业主体和驾驶员主角作用,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不断规范劳动关系,加强经营权管理和运价调控,加快推进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资格制度的落实,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力戒消极等待。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是解决出租汽车行业诸多利益矛盾的重要切入点,是实现行业长治久安、规范发展的有效措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再学习、再认识、再思考,切实消除消极等待思想,把措施落实到行动,把责任落实到岗位,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各项工作。
    要勇于探索创新。出租汽车行业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历史积累的问题多、矛盾多、困难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有为、勇于创新,破解行业发展难题,创造出符合行业实际的发展道路。各地在创建活动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先易后难、逐个突破,看准的先办,认识有分歧的缓办,条件不成熟、容易引发矛盾的等具备条件时再办,但不能不办。要从企业和驾驶员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在最薄弱的环节取得突破,使企业和驾驶员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社会公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创建活动稳步有序推进。
    要敢于担当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消除创建活动“完全是企业的事”的片面认识,真正为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出台政策、创造条件。要摒弃那些回避矛盾、绕着问题走的不正确态度,对出租汽车企业、承包车主和驾驶员之间的利益矛盾进行认真梳理,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讲原则、讲策略、讲方法的前提下,要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格、敢于采取措施,逐步化解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真正实现行业的健康稳定规范发展。
    (二)准确把握出租汽车行业定位
    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定位问题进行了多项调研,综合各方意见,形成的基本思路是: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介于城市公共交通与私人交通工具之间的准公共物品,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的门到门便捷运输服务,主要满足社会公众特殊出行和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群体的出行需求。这就是说:
    出租汽车不同于城市公交。建设服务型政府,人民群众要求城市人民政府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交通出行服务。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的功能定位不同。城市公交扮演“主角”,发挥主导作用,解决大多数人的普遍出行需求,应当鼓励优先发展。出租汽车主要解决部分人的特殊出行需求,不属于普遍服务,而是提供效率服务。因此,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应当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从所提供的服务需求的特点出发,坚持合理、适度发展。
    要建立适合出租汽车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性质的运输方式,实行不同的价格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引导乘客合理选择出行。城市公交是普遍服务,实行较低价格,由政府公共财政进行补贴。出租汽车不是普遍服务,相对具有成本高、占用道路资源多等特点,是较高水准的运输服务方式,应当以市场为基础、实行合乎消费需求规则的价格。各地要按照国办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根据油价涨跌和运输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运价。
    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切实解决“打车难”问题。当前,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城市出现了高峰时期“打车难”的问题,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也给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切实解决“打车难”问题,应当站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角度,进行分类指导,寻求治本之策。群众上下班的通勤需求,主要应由城市公交承担,通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城市公交的覆盖面和准点率,引导城市居民更多选择城市公交出行。对于运力确实严重不足的城市,要在充分调研、科学规划、广泛听证的基础上,可适度投放出租汽车运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三)切实落实企业的创建主体责任
    出租汽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成效,关键看企业主体作用的发挥。只有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有效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为创建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推动建立劳动关系。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建是基础,创是载体。各地要积极推动企业与驾驶员依法构建劳动关系,逐步推行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努力实现驾驶员劳有所保。要按照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要求,在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或经营权到期再分配时,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作为取得和延续经营权许可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各地对实行挂靠承包经营的企业,要全部纳入创建活动中,全面规范企业和承包车主、承包车主和驾驶员的关系,切实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不同经营模式的企业,都要逐步建立行业集体合同制度,解决驾驶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对挂靠经营、个体经营的驾驶员,要鼓励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为他们参保、续保、异地转保等提供便利。
    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要学习借鉴上海市和包头市的经验做法,由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和出租汽车行业工会协商,或者由行业工会和出租汽车企业协商,或者由出租汽车企业与本企业工会协商,并向驾驶员公示各类管理和服务费用。要合理测算确定劳动定额标准,使驾驶员在合理工作时间内、正常市场情况下能够完成工作量,并有合理收入。要在民主协商、平等对话的基础上,依法签订集体合同。
    落实休息休假制度。驾驶员休息休假权益保障问题,既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也是广大驾驶员的殷切期盼。各地要借鉴深圳、十堰和江苏溧阳等地的做法,按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替班驾驶员,建立轮休制度,为驾驶员休息提供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指导出租汽车企业在核定“份钱”时,扣除休息日的“份钱”,使驾驶员放心休息。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出租汽车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惩处,依法保障驾驶员的劳动权益。
    (四)加快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驾驶员队伍
    驾驶员是创建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角,要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水平,积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加强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加强继续教育和培训,努力培养造就综合素质高、驾驶技能熟练、责任感强的驾驶员队伍。要按照部党组要求,在出租汽车行业掀起向爱岗敬业驾驶员楷模吴斌同志学习的热潮,进一步强化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作风养成,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的职业道德素养。同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企业要为驾驶员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建设出租汽车服务区和待客停车专用泊位,确保驾驶员工作期间能够及时休息。要认真研究探索建立“行业互助基金”、“安全风险保障金”、企业“关爱基金”等,为存在特殊困难的驾驶员排忧解难。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丰富驾驶员业余文化生活,使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心驾驶、舒心工作。
    (五)着力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党的十八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全面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保安全、促稳定,加强行业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妥善处理改革攻坚和稳定发展的关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各地要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在出台相关政策前,深入广泛调研,认真进行风险评估,避免诱发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平稳有序推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考核考评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地创建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始终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快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建设,及时反映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的呼声和利益诉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同志们,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已经进入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统一思想,积极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创建活动迈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