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9004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运建字﹝2019﹞90号

文号

交运建字﹝2019﹞9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9-02378

公开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主题词

城市客运站;黑车;城市客运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道路旅客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权太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市客运站周围黄牛黑车问题治理的建议收悉。结合公安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在系统分析当前城市客运站周围“黄牛”“黑车”问题存在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加大对“黄牛”“黑车”的查处力度、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举报处理信息系统等建议,非常系统全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治理城市客运站“黄牛”“黑车”、维护乘客出行利益、保障城市良好公共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结合职责认真研究采纳。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促进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近年来,围绕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在《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明确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相关法律责任。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非法营运治理。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强化联合执法。我部办公厅联合公安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出台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要求各地交通部门会同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严厉打击“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建设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畅通非法营运投诉举报渠道。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已全部开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不断加快12328联网工作,畅通涵盖热线电话、短消息、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子邮箱等服务渠道,让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投诉受理更畅通、服务群众更便捷。四是依托安全生产督查加强非法营运整治。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加强对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并将相关工作纳入2019年交通运输工作综合督查事项。

  同时,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立足本职,主动作为,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治客运站周边秩序。一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将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恶势力列为打击重点,加大对车站、码头等治安乱点线索摸排,不断过筛子、摸底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发展。对案件侦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公安提示函,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二是强化安全宣传提示。充分利用“两微一抖”等现代传播新媒介平台进行宣传警示,在重要节假日前,广泛宣传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和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治理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加大对城市客运站周边非法运营的治理力度,不断提升运输服务品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日常安全出行。一是加大非法营运投诉办理工作力度。优化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中非法营运等相关违法行为的投诉功能和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非法营运问题,提高非法营运打击针对性。二是指导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积极开展非法运营整治。指导各地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相关要求,开展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三是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纳入道路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组织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活动,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建立旅客和社会力量参与运输安全监督的制度和激励机制,弘扬形成自觉抵制非法营运、安全规范出行的社会良好氛围。公安部还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黄牛”“黑车”等违法犯罪及阻碍执法等行为,打击客运站周围“黄牛”“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25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3),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部办公厅综合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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