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710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运建字〔2019〕17号

文号

交运建字〔2019〕1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9-02389

公开日期

2019年06月11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汤玉祥等1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智能驾驶在城市快速公交和环卫领域建立示范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深入分析了人工智能和智能驾驶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在城市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智能驾驶将带来的重要作用,深刻剖析了当前企业在推动智能驾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提出的推动智能网联公交示范应用等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对研究开展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智能驾驶汽车(也称为自动驾驶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等)综合了物联网、人工智能、新一代移动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提升交通运输生产力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制造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我部高度重视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坚持鼓励探索、包容失败、确保安全、反对垄断的原则,稳步推进自动驾驶应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相关政策法规。2018年4月,我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从国家层面为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和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目前,北京、上海、重庆等十多个地区根据《管理规范》,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有力促进了自动驾驶测试验证工作。
  二、制定配套标准规范。我部先后发布《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和《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明确要求重点营运客货车配备车道偏离预警、前向碰撞预警等安全辅助驾驶系统,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应用。2018年11月,在我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组织下,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汽车、智能交通、通信及交通管理C-V2X标准合作的框架协议》,进一步推动车联网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及实施工作。
  三、加强相关技术研发。我部成立了自动驾驶专题研究组,跟踪国内外自动驾驶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围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我部与科技部共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实施,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中设立自动驾驶专题,为自动驾驶健康发展作好技术储备和支撑。
  四、推进测试场地建设和试点示范。2018年5月,我部制定了《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指导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工作,并首批认定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三家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同时,我部启动了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工作,围绕基础设施数字化、路运一体化车路协同、“互联网+”路网综合服务等六个方向在全国九个省(市)开展试点,目前各试点地区已完成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
  我们十分赞同汤玉祥等13名代表提出的建议。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将深刻影响出行方式和运输模式,对构建智慧城市、促进高端产业融合、抢占新一轮工业革命制高点意义重大。同时,自动驾驶仍处在产业化前期,技术尚未完全成熟,亟需广泛、充分地测试,为将来商业化应用做好准备。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落实代表关于加快智能驾驶员在城市快速公交等领域的示范应用等建议,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持续深入跟踪国际自动驾驶发展动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自动驾驶法规、标准、测试、示范等方面的经验。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制修订前瞻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适用性,提出制修订建议。同时,加快研究面向自动驾驶测试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总结道路测试工作成果和经验,不断完善《管理规范》,营造良好的法规环境。三是强化顶层设计,争取在国家层面出台促进自动驾驶发展的指导意见。四是与地方和有关部门协作,推动测试基地建设,加大试点示范工作力度。我部拟于今年新增认定一批自动驾驶封闭场景测试基地,并开展自动驾驶示范路和示范区建设研究工作。指导有关省市在城市公交等领域探索智能驾驶的应用。同时,拟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2022年智能交通世界大会(苏州)等重大活动为节点,组织自动驾驶技术集中试点示范。五是结合技术研发和测试示范情况,加快制定技术标准,健全自动驾驶标准体系,支撑产业发展。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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