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两路”精神宣传工作的通知

文号:厅政研明电﹝2014﹞27号

文号

厅政研明电﹝2014﹞2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2/2014-00100

公开日期

2014年08月11日

主题词

“两路”精神;宣传

机构分类

政策研究室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明电或部办公厅明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川藏、青藏公路建成通车60周年作出重要批示,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两路”精神的时代特征和深刻内涵,对弘扬“两路”精神,做好交通运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交通运输部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切实加强“两路”精神的宣传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现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两路”精神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好交通运输行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宣传报道。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好自有宣传阵地,通过人物访谈、署名文章、专题会议报道和工作成就宣传等形式,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部党组决策部署,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弘扬“两路”精神开展宣传报道,深入培育、宣传反映“两路”精神的交通人、交通事,号召行业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为鼓舞,凝聚推动“四个交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协调地方新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两路”精神宣传。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推动交通运输发展的有关情况,争取各级新闻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充分运用地方各类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弘扬“两路”精神的宣传报道。积极向媒体提供新闻素材,做好采访服务,全面展现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动力,大力弘扬“两路”精神,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让“两路”精神深入人心。
    三、“两路”相关省(区)和有关单位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重点宣传。西藏、四川、青海三省(区)交通运输厅及武警交通部队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弘扬“两路”精神、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潮。要注重挖掘、培育和宣传全面反映“两路”精神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让“两路”精神见事见人,更加丰满立体,打动人心。
    四、交通运输行业媒体开展系列深度宣传报道。《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及《中国公路》杂志等行业媒体要认真组织专题策划,开展系列深度报道。要精心设计专题专栏,通过学习体会文章、人物访谈、新闻特写、图片聚焦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两路”精神宣传报道的现场感,全面展示“两路”精神赋予交通人的时代风采。请《中国交通报》在一版开设专栏,系列报道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弘扬“两路”精神、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有关情况。
    请各单位于8月13日之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体会、推动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举措报部政策研究室;同时,请西藏、四川、青海交通运输厅和武警交通部队8月13日前分别推荐5名(起)反映“两路”精神的典型人物(事迹)。上述材料将作为中央新闻媒体进一步开展深度报道的线索和素材。
    联系人:马国栋
    电 话:010-65293457、65293458
    传 真:010-65293459
    电子邮箱:jtbwmb@126.com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8月8日


抄送:武警交通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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