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号:交办政研〔2015〕25号

文号

交办政研〔2015〕2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2/2015-00062

公开日期

2015年02月20日

主题词

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全面深化改革

机构分类

政策研究室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已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2月11日

 

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
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为贯彻实施和全面完成《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要举措项目及分工
    (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
    1.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建设,推动国家层面出台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管国家局有关司局
    2.建立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和落实部与部管国家局之间的职责关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完善部管国家局与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部办公厅 
    参加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法制司、部综合规划司、部人事教育司,部管国家局有关司局
    3.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综合交通运输改革探索,选择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验区。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综合规划司
    4.服务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建立跨区域的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参加单位:部财务审计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国际合作司、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部管国家局有关司局
    5.完善各种运输方式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出台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或办法。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管国家局有关司局
    6.完善交通运输规划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下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社会各方的作用。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
    7.探索建立交通运输与国土、住建等部门之间多规衔接的规划编制机制。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8.成立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制定完善多式联运系统、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服务标准。
    牵头单位:部科技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部管国家局有关司局
    9.推进货运“一单制”、客运“一票制”、信息服务“一站式”,实现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参加单位:部水运局、部科技司,部管国家局有关司局
    10.完善国家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运输服务协调机制,提升综合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部管国家局有关司局
    (二)加快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
    11.建立公平开放、统一透明的交通运输市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分类建立负面清单,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
    12.全面清理交通运输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
    13.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逐步放开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竞争性环节价格。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管国家局有关司局
    14.提高公共交通、农村客运、航道等公益性服务定价透明度,公示收费项目和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部水运局
    15.规范港口收费,减少收费项目,对竞争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加快修订《港口收费规则》。
    牵头单位:部水运局
    参加单位:部法制司
    16.完善各种运输方式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质量实行不同定价,更好地发挥价格在合理调节出行需求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部水运局
    17.建立健全涵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的行业信用体系。针对不同交通运输从业主体,逐步建立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参加单位:部法制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18.制定并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实施动态监管。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参加单位:部法制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部海事局
    19.建立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安监等部门信用系统的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综合规划司
    参加单位:部法制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部科技司、部海事局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20.全面清理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水运、海事等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减少交通运输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等审批。
    牵头单位:部法制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部海事局
    21.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牵头单位:部法制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海事局
    22.精简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完善跨区域联合审批制度,推进网上办理和窗口集中办理,实现审批、管理、监督相分离。
    牵头单位:部法制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部海事局
    23.清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公布和调整完善交通运输部权力清单。
    牵头单位:部法制司、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部海事局
    24.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将适合由行业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委托或移交给社会组织承担。
    牵头单位: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财务审计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部国际合作司、部公安局、部直属机关党委、部海事局、部救助打捞局
    25.建立交通运输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制定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推动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牵头单位:部财务审计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
    26.应用信息化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交通运输监管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监管信息的归集和共享。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科技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部海事局
    27.深化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对从业人员实施分类培养、分级管理。
    牵头单位: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水运局、部海事局,部职业资格中心、大连海事大学
    28.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高等院校深化改革的要求,探索深化大连海事大学改革的目标和途径。
    牵头单位: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29.合理划分交通运输系统所属公益性检测机构与经营性检测机构,稳步推进机构整合,探索实现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认。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30.推动全国船舶检验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船舶检验机构。
    牵头单位: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31.稳步推进部属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科学界定单位类别,明确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
    牵头单位: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部科技司,部属事业单位
    32.深化部属文化单位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参加单位:部财务审计司、部人事教育司,中国交通报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四)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33.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部法制司
    参加单位:部有关司局,部管国家局有关司局
    34.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健全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推动完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部法制司、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财务审计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部海事局
    35.相对集中执法权,明确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为主要的行政执法主体,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保留必要的执法职责。
    牵头单位:部法制司、部运输司
    参加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人事教育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部海事局
    36.加强公路“三乱”等重点领域执法整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部运输司
    参加单位:部法制司
    37.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的移送标准和程序。
    牵头单位:部法制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
    38.研究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牵头单位:部办公厅
    参加单位:部法制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39.积极推行交通运输部门法律顾问制度。
    牵头单位:部法制司
    40.完善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牵头单位:部法制司
    参加单位:部人事教育司、部直属机关党委
    (五)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
    41.按照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和事权划分的要求,研究制订公路、水路等领域事权划分方案。科学划分国道、省道、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职责。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
    42.根据事权的划分,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支出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调整完善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
    43.探索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投资、建设、养护和运营。建立中央交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
    44.制定完善交通运输预算管理制度规定或意见。推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模式,编制交通运输发展三年滚动预算。
    牵头单位:部财务审计司、部综合规划司
    45.清理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取消效果不明显的专项,整合归并功能相近、领域相同专项。
    牵头单位:部财务审计司、部综合规划司
    46.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牵头单位:部财务审计司
    (六)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47.完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牵头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
    48.积极试行公路建设项目自管、代建、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探索项目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法人资格管理、目标考核、监督约束等机制。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49.改革公路工程监理制,明确监理发展定位和职责,引导监理企业转型发展。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参加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50.完善招标投标制,改革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加强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中的应用,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行为的重点监管和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51.强化合同管理制,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制度。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52.积极探索公路养护市场化机制,推进收费公路养护工程、普通国省干线大修养护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农村公路专业性养护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
    53.加强公路路面技术状况和重大桥隧安全运行监测,完善公路灾害预报预警体系。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参加单位: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54.完善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应急力量配备和协调,强化警地联合应急机制建设。组建区域性公路应急保通队伍。推进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55.联合工信、公安等部门完善公路源头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工作机制,重点整治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探索实行计重前置、非现场执法等公路治超方式。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参加单位:部法制司、部运输司
    56.推进跨区域大件运输一站式审批和一证通行。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参加单位:部法制司、部运输司
    57.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参加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法制司、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
    58.改革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对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参加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法制司、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
    59.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参加单位:部财务审计司
    60.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
    (七)深化水路管理体制改革
    61.理顺港口管理体制,推动港口资源整合,促进区域港口集约化、一体化发展。
    牵头单位:部水运局
    参加单位:部运输司、部海事局
    62.完善现代港口服务体系,推动港口与临港物流园区、保税区等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部水运局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运输司、部海事局
    63.完善港口岸线管理制度,提高岸线资源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参加单位:部水运局
    64.完善引航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引航服务标准和规范,加强引航服务与安全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部水运局
    65.完善国家与地方航道管理机构的职责体系,逐步建立以中央和省两级为主,相对集中的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部水运局、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
    66.加快推进长江航道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事企分开。
    牵头单位: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部水运局,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67.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推进界河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中央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部水运局、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
    68.建立健全跨区域内河航道管理机构,完善部属航道管理机构与地方航道管理机构的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部水运局、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部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69.理顺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三峡枢纽通航管理体制。
    牵头单位:部水运局
    参加单位: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70.理顺海事、港航等部门水上监督职责,实现统一高效管理。
    牵头单位: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水运局、部海事局
    71.全面推进海事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强海事管理模式、监管方式创新,提升海事监管、航海保障和应急处置等能力。
    牵头单位:部海事局
    参加单位:部法制司、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部人事教育司
    72.推进海事基层执法机构改革,出台直属海事系统基层执法机构建设若干意见,制定海事基层执法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部海事局、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法制司
    73.加快推进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制定推进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的指导意见。
    牵头单位:部海事局
    参加单位: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74.完善海事履约机制和海事磋商机制。完善与海警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海上行政执法。
    牵头单位:部海事局
    75.建立健全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专业救助打捞体系,提升救助打捞能力。
    牵头单位:部救助打捞局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财务审计司、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76.完善应急值班待命制度,科学配置救助打捞力量,探索建立海事巡航和专业救助联动合作机制。
    牵头单位:部救助打捞局
    参加单位: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部海事局
    77.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应急联动,完善海上搜救、重大海上溢油和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救助打捞的机制。 
    牵头单位: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部海事局
    参加单位:部救助打捞局
    78.加快救捞系统飞行单位机构改革,建立适应公共安全应急需求和符合国家民航规则标准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推进交通运输专业打捞单位市场化改革。
    牵头单位:部救助打捞局
参加单位:部人事教育司
    79.按照国家司法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深化交通公安的改革。 
    牵头单位:部公安局
    参加单位:部人事教育司、部财务审计司
    80.加强水上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水上治安防控体系。
    牵头单位:部公安局
    参加单位:部水运局,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八)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
    81.探索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合理发展模式,指导各地完善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机制,科学引导公众出行需求,合理控制私人小汽车的增长和使用,使公共交通成为公众出行优选。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参加单位:部政策研究室、部法制司、部综合规划司
    82.改革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推动公共交通与城市土地使用一体化规划,探索建立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引导公共交通企业规模经营,适度竞争,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资源配置机制。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83.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评价体系,深化公交都市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84.改革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配置机制,全面推进实施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逐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客运组织和管理方式,适应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完善农村客运运营机制,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85.完善交通运输与发展改革、商务、海关、供销等部门综合协调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加快形成跨区域物流大通道,降低物流成本。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运输司、部水运局
    86.大力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组织方式,支持无车承运人、货运中介等管理方式创新。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87.完善配送车辆进入城区作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城市配送与车辆管理工作协作机制,着力解决物流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88.加强物流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加快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各类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参加单位: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科技司、部国际司、部海事局
    89.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90.加强对手机召车等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管理,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91.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和员工制管理,进一步形成畅通有序的行业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92.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汽车维修配件供应渠道开放流通,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探索建立汽车维修配件质量追溯体系。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93.深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道路从业人员培训市场化改革,推动完善考培分离制度,强化专职驾驶员培训。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九)完善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体制机制
    94.研究制定智慧交通发展框架。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科技司
    参加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部规划研究院、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95.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促进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等互联互通,实现ETC、公共交通一卡通等全国联网。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96.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安全应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推进智慧交通建设。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科技司,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97.完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行业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进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北斗”卫星导航等技术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
    牵头单位:部科技司
    参加单位: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科学研究院、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98.完善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研发中心。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部科技司、部人事教育司
    参加单位:部科学研究院
    99.研究制定绿色交通发展框架和评价指标体系,引导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绿色交通发展。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100.健全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产品(技术)推广机制,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科技司
    101.加强绿色交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监管和工程建设生态保护制度。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102.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培育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服务机构,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牵头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103.科学界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与其他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界限,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牵头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公安局、部海事局
    104.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规范,探索推行尽职免责的监管制度。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牵头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海事局
    105.完善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备、挂牌督办等制度。
    牵头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海事局
    106.建立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预防控制等制度。
    牵头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公安局、部海事局
    107.完善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公安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部海事局
    108.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巡视制度。
    牵头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参加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部海事局
    109.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进陆上和海上战略通道建设,推进区域交通互联互通和国际运输便利化。
    牵头单位:部国际合作司
    参加单位:部综合规划司、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部运输司、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大连海事大学
    110.积极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创新航运开放等政策。
    牵头单位:部水运局
    111.理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垂直管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部运输司
    参加单位:人事教育司
    112.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和弘扬交通精神,增强交通运输发展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113.完善交通运输新闻发言人制度,改进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114.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的协调联动。
    牵头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115.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牵头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116.完善惩治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牵头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部人事教育司、部直属机关党委
    117.深化交通运输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环节发生的腐败问题。
    牵头单位:部公路局、部水运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十)加强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组织领导
    118.健全改革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改革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评估,不断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119.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和单位开展改革试点,形成经验逐步推广。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120.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部政策研究室
    二、工作要求
    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并进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保证贯彻实施工作按照进度进行。
    牵头单位负责贯彻实施有关分工任务,参加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行动。各单位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分工任务需要增加参加单位的,请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改革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修改调整事宜,按照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规定程序处理。
    对各项任务,要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部改革办要及时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分工任务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和解决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分工方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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