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公交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号:交办政研函〔2019〕1116号

文号

交办政研函〔2019〕111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2/2019-02274

公开日期

2019年08月09日

主题词

最美公交司机;推选;通知

机构分类

政策研究室

主题分类

精神文明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总工会:

  公共交通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为城市发展和百姓生活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保障。在公共交通发展进程中,公交司机等一线从业者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深化交通运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激励全行业更好地推进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交通强国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根据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十二部门和单位《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关于“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行业劳模、行业风采宣传展示和关爱司乘人员活动,营造尊重关爱交通运输职工的社会氛围”等具体要求,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开展2019年“最美公交司机”推选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凝心聚力建设交通强国,推进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要。坚持面向基层、深入实际、依托行业,发掘宣传公交司机群体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传播行业正能量,树立行业好形象,提升公交司机的职业荣誉感和行业归属感,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公交司机群体、崇尚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2019年“最美公交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由交通运输部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活动组委会由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运输服务司会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交通报社组成,负责统筹活动的组织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交通报社。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协会、企业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好2019年“最美公交司机”推选宣传活动。

  三、推选标准和范围

  (一)推选范围。

  全国公交司机(包括地铁司机)。

  (二)推选标准。

  推选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交通精神。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有责行车事故、无营运服务违章、无有责投诉等记录。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重点推荐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司机,并准备相关材料:

  1.安全典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操作规程,具有优秀的安全与节能驾驶技能,具有较长的安全从业履历和行车里程。

  2.服务典型: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助人为乐,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荣誉感和乘客口碑,自觉维护行业和城市形象。

  3.敬业典型:立足本职岗位,作出不平凡的贡献。爱岗敬业,创新工作方法;勇于担当,甘于艰苦工作;回馈社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在驾驶工作岗位中有突出事迹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突出成绩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获得驾驶技能类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发明创新者可优先推荐;受到地方政府、企业嘉奖或媒体报道的,如见义勇为、舍己为人者可优先推荐。

  (三)推选方式。

  推选活动采用主管部门推荐和行业自荐两种方式。

  1.主管部门推荐。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协会、工会组织要开展广泛宣传,组织当地企业、工会、公交司机积极参与推选活动,推选的候选人材料要经审核后汇总至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联合省级总工会开展初评,初评通过的材料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省级总工会联合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行业自荐。公交企业积极参与自荐,或行业主流媒体推荐,将候选人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直接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安排

  推选宣传活动从2019年8月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活动推广阶段。

  2019年8月,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中央、行业媒体“走近市民熟悉的陌生人——公交司机”联合采访活动,深度挖掘推荐候选人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公交司机的舆论氛围;开展“城市,因公交更美好”小视频征集活动,让公交司机直接参与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关注新时代公交司机的生活与工作状态。

  (二)遴选推荐阶段。

  2019年8月中旬,各地根据通知要求开展遴选,按照推选宣传的标准确定初步候选人,原则上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省级总工会联合推选的候选人不超过10名。候选人要填写《2019年“最美公交司机”推荐表》(见附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宣传评审阶段。

  2019年9月至11月,活动组委会根据推选标准,组织行业内外专家从推荐人选中,推选出100名“最美公交司机”,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人日报》、中工网,《中国交通报》以及中国交通新闻网、中国交通报官方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上,集中宣传展示100名公交司机的优秀事迹。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分、网络投票、媒体评分、诚信指数等指标,优中选优,推选出十大“最美公交司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特别优秀的人选,优先作为“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对象。

  (四)后续宣传阶段。

  2019年12月,广泛宣传十大“最美公交司机”的典型事迹,并组织新闻媒体对典型人物进行持续深入的采访报道。联合中央主流媒体或相关电视台举办十大“最美公交司机”先进事迹发布晚会,随后组织“最美公交司机”城市巡回报告会等系列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最美公交司机”推选宣传活动,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活动对提升行业软实力、树立公共交通行业良好形象、推动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推选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二)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各相关单位要把推选宣传活动作为宣传展示公共交通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微博、微信、网络等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做好组织发动和推选宣传工作,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感动行业、感动社会,汇聚强大的正能量,提升推选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依法合规,统筹推进。要秉承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推选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推选活动的权威性,提升行业先进典型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要把2019年“最美公交司机”推选宣传与相关交通运输行业典型人物推选宣传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让公交司机先进典型的形象熠熠生辉。

  六、联系方式

  中国交通报社 周向阳,电话:010-64261073,传真:010-64252614。

  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zmgjsj@zgjtb.com;纸质推荐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外运大厦A座15层中国交通报社,“最美公交司机”活动组委会,邮编100029,请注明“最美公交司机”活动推荐材料。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9年8月2日

  

  1. 附件:2019年“最美公交司机”推荐表.docx
  1. 附件:2019年“最美公交司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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