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防总专题会议精神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的通知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5/2016-00300

公开日期

2016年05月06日

主题词

防汛;通知

机构分类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水上搜寻救助打捞

公文类型

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

  近期,我国南方出现多次较强降雨过程,一些地区出现灾情,防汛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今年汛情突显,要及早抓紧防洪设施建设。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可能带来的影响,防总要指导地方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和相关措施,排除隐患,尤其要做好重大涉水工程度汛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指导相关地方做好抗旱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9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总总指挥汪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汪洋强调,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排除隐患,细化应对措施,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4月20日,杨传堂部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汪洋副总理的工作部署,结合部检查组前一阶段开展的防汛抗旱检查情况,根据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汛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总专题会议精神和部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对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近期部将组织3个检查督查组对长江沿线、江西、广东等省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开展防汛抗旱检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预防,夯实措施,严格履行职责,把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专项布置。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的通知》(交搜救函〔2016〕177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排查隐患,强化措施,对防汛防台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尤其是东南沿海及周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要及早部署,全力以赴做好防台风工作。

  二、针对前期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对今年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到位;公路施工路段工棚选址不科学、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不到位;公路高边坡及路侧山体监测预警技术手段不到位;专业工程机械应急保障装备储备不足保养不到位等,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整改,再次组织开展全面深入检查工作,确保布置到位、预案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位。

  三、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督促基层单位认清防汛防台风形势,消除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防大汛、救大险的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一是着力做好对易受暴雨、山洪等灾害影响部位的监测预警和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山区施工驻地、渡口渡船、道路水路客运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二是着力做好长江干线防汛工作,重点加强三峡库区、两坝间以及中下游险要江段的隐患排查,防范滑坡崩岸等地质灾害对航道的影响,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着力做好公路、水上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风工作,重点加强港珠澳大桥、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及其他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和防汛防台风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监测预警,防范滑坡、泥石流和水毁对公路的影响,确保安全度汛。四是着力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物资、设备的储备和管理,提前补充和储备必需的物资器材,加强应急演练,始终保持良好戒备状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

  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水利、国土、气象、海洋等部门联系,建立有效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预防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肃值班纪律,保证信息畅通,做好舆论引导和新闻宣传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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