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

文号:交规划发〔2021〕12号

文号

交规划发〔2021〕1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1-00060

公开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主题词

服务;新发展格局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政策性文件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支撑保障和先行作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成果,把握节奏、优化结构,内提质效、外保安畅、内外连通,着力“强网络、建体系、抓创新、促开放、优治理”,实现“扩大循环规模、提高循环效率、增强循环动能、保障循环安畅、降低循环成本”,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支撑扩大内需战略,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好先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当好先行。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发挥好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好先行。

——坚持服务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提升便民惠民水平,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政策创新、机制变革、规制完善,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交通运输治理水平,破除交通运输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制度性障碍。

——坚持开放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交通运输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助力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系统性、协同性,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协作,形成更大合力。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主动堵漏洞、强弱项,保障交通运输关键领域安全可控,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

(三)发展目标。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现代化高质量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形成,现代交通物流体系加速完善,交通运输跨界跨业融合深度发展,交通运输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加快建立,交通运输成为形成完整内需体系的坚实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纽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保障基石,交通运输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支撑保障和先行作用充分发挥。

二、完善综合交通网络,扩大循环规模

(一)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以高效率为导向,推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打通综合运输大通道“堵点”,增强区域间、城市群间、省际间、城乡间以及国际间交通运输联系。稳步推进高速铁路建设,加强中西部地区干线铁路建设。推动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待贯通路段建设和拥挤路段扩容改造。促进区域港口合理分工、协同发展,推进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推动形成分层衔接、覆盖广泛的航路航线网络。加强邮路建设,完善寄递网络。

(二)加快提升城市群、都市圈交通承载能力。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为重点,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为骨干的一体化、多层次、便捷顺畅交通网。强化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间、都市圈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间的交通运输联系,推进运输服务同城化、一体化、城乡运输均等化。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引导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演练中心。完善快速公路网络,提升重要节点城市间、中心城市和卫星城市间、城市与郊区新城间以及人口稠密县域间的通达水平。强化部门协同,保障公路与城市道路顺畅衔接。建立健全城市群交通运输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三)推动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鼓励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以通乡镇公路升级改造为重点,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加强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鼓励地方根据特色产业发展和出行需求,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提升城乡运输服务水平,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交通发展,实现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农村地区水运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开发性铁路建设、通用机场建设。

(四)推进综合交通枢纽提档升级。加强部门协同,注重规划指导和存量资源利用,调动地方人民政府积极性,推进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的综合交通枢纽系统建设。推进国际铁路枢纽场站、国际枢纽海港、国际航空枢纽、国际邮件快件处理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以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辐射范围广、设施设备先进、集疏运系统完善、服务优质、与产业衔接紧密的综合交通枢纽,有效支撑区域经济发展。鼓励通过完善接驳服务或设施改造等方式盘活存量站场资源,实现综合交通功能。推进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枢纽经济。

(五)促进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格局。补齐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提升承接产业转移交通能力,打造形成东西双向互济对外开放通道网络。推动东北地区交通运输提质增效,强化与京津冀等地区通道能力建设,推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打造面向东北亚对外开放的交通枢纽。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通南北地理位置优势,推进中部地区大通道大枢纽建设。引导东部地区率先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推动沿海港口发挥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中的战略链接作用。增强交通运输对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支撑。

(六)稳定和拓展交通投资空间。做好交通项目“保在建、促新开、强储备”工作,努力保持交通投资规模合理增长。优化交通投资结构,加大对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强基础、增动能、利长远”的原则,推进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沿边沿江沿海通道、跨海跨湾通道、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项目建设。稳定和扩大交通资金来源,完善车购税、成品油消费税等交通专项资金政策,推动发行国家公路建设长期债券,争取政府债券、金融信贷和社会资金支持交通运输发展。

三、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提高循环效率

(七)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以多式联运为重点,以基础设施立体互联为基础,努力推动形成“宜铁则铁、宜公则公、宜水则水、宜空则空”的运输局面,发展绿色运输,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途货物“公转铁”“公转水”,优化运输结构取得更大进展。深化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广多式联运运单,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铁路和内河集装箱运输,形成与产业布局相适应的大宗物资、集装箱多式联运骨干通道。完善港站枢纽集疏运体系。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范。培育全过程负责、一体化服务、网络化布局的多式联运经营人。

(八)推进交通物流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交通物流服务制造业的能力,推动运输链融入供应链、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港站枢纽布局,加强与产业集聚区衔接,培育壮大交通运输经济产业集群。引导和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展高品质、专业化、全链条定制物流服务。支持发展面向大型厂矿、制造业基地的“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鼓励发展面向高附加值制造业的航空运输服务。加快实施“快递进厂”工程。

(九)持续提升专业物流服务能力。促进冷链物流发展,提升设施设备水平,强化冷藏保温车运输管理,完善冷链运输标准规范,推动形成全程温控、标准规范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促进电商物流发展,提升邮政快递服务能力,完善农村邮政快递服务网络,建设上接县、下联村的递送节点。完善城市快递末端服务体系,持续推广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和末端公共服务站投递,规范末端投递行为。促进农村物流发展,推进“快递进村”,推动邮快合作,促进快递服务直投到村。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引导乡镇客运站拓展商贸、物流、邮政快递等功能,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提升城市配送效率,深化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创新配送模式,推进配送车辆标准化、清洁化、专业化发展。

(十)加快建设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运输任务执行机制,分级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以规模化、网络化、专业化物流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国家和地区应急运输储备力量。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国家物流枢纽以及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等资源,推动建立层次清晰、分工合理的应急物资运输设施体系。构建互联共享的应急物资运输信息系统,建设部省两级应急运输指挥调度平台。

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循环动能

(十一)推进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物联网、卫星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和改造,积极发展智能铁路、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能航运、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慧地铁、智慧物流,完善标准规范和配套政策。推进自动驾驶、智能航运、高速磁悬浮技术研发与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无人机基地智慧寄递网络、地下物流配送系统、交通运输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重点科研平台建设。

(十二)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发挥好“交通+”优势,激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活力。在规范中进一步促进道路定制客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的发展。引导即时寄递发展。深化高铁快运试点,优化开行线路,改善高铁车站设施条件,发展专业化载运工具,推动高铁快运发展。规范网络货运发展,推广无人配送、分时配送,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创新。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根据自身特色和条件,适度拓展文化、旅游、消费以及客运中转、物流服务等功能。鼓励创建以交通资源为特色的自主品牌体育赛事活动。

(十三)促进消费扩容提质。鼓励具备条件的综合客运枢纽、大型地铁站结合实际引入商贸、餐饮、购物、寄递服务等关联性消费产业。推进联运票务一站式服务,创新旅客联运产品,提升旅客联程运输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需求,提高无障碍便利出行服务水平。鼓励发展邮轮经济、水上旅游、旅游专列、低空飞行旅游、通用航空。推进运输装备迭代升级,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换代升级普速列车客车。拓展交通一卡通和ETC的使用范围。

(十四)培育交通运输产业链优势。加强自主创新,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研究,推动交通运输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强化汽车、民用飞行器、船舶等装备动力传动系统研发,突破高效率、大推力/大功率发动机装备设备关键技术。发展时速160公里及以上快捷货运列车及高铁动车组货柜。合理统筹安排时速600公里级高速磁悬浮系统、时速400公里级高速轮轨(含可变轨距)客运列车系统、低真空管(隧)道高速列车等技术储备研发。

五、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循环安畅

(十五)建设面向全球的运输服务网络。发展多元化的国际运输通道,进一步完善口岸铁路、口岸公路、界河航道等布局。推动中欧班列境内“卡脖子”路段升级改造,推进中欧、中亚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和改造,打造欧亚国际运输走廊。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陆海快线高质量发展。深化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交通合作。强化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推进海外港口建设经营。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和世界级港口群、机场群,推进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服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增强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实施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十六)建立安全可靠的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发挥国际物流保障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关于推进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增强国际航空货运运力,鼓励扩大全货机规模。加快国际寄递能力建设,畅通国际寄递物流供应链。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保障信息系统,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确保“出口货物出得去,进口货物进得来”。

(十七)提高国际运输应急处突能力。提升交通运输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的预案。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体系的安全性和韧性。提升国际运输通道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我国战略性物资国际运输保障能力。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六、优化政府治理,降低循环成本

(十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工作,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推动交通运输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铁路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健全交通运输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制度。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建立常态化交通运输政企沟通机制。

(十九)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各自建立中央层面设定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扩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覆盖面。推进部省政务数据和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跨省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巩固交通运输领域降费成果,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交通运输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十)推动行业治理高效能。坚持法治引领,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健全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铁路、公路、航道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领域法规制修订。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安全应急、绿色交通、新基建、新业态新模式等重点领域标准制定。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深入学习领会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

(二十二)强化规划政策支持。要将本单位的工作纳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统筹考虑和谋划,加强规划对接和政策支持,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于符合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要求的重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将按程序纳入试点。

(二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需求,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努力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

(二十四)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联动,细化实化举措,针对重大事项制定实施方案,在工作中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工作合力。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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