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991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规划建字〔2021〕169号

文号

交规划建字〔2021〕16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2-00060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航道养护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程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国家加大长江航道整治力度、推进长江航运经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国家层面推动长江航道整治工作

我部按照经国务院同意的《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积极推进长江航道建设。“十三五”时期,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治理一期工程、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工程、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建成投运,实现长江干线5万吨级海轮直达南京,5000吨级船舶直达武汉,3000吨级船舶直达重庆,2000吨级船舶直达宜宾。下一步,我部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继续支持推进长江航道建设,进一步提升长江干线航道通航能力。上游积极推进宜宾至重庆段重点碍航水道整治和重庆至宜昌4.5米水深航道建设,中游有序推进宜昌至武汉段航道整治,下游继续治理安庆至南京段重点航道水道,进一步改善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条件。

二、关于对南京长江大桥进行整体抬升改造或拆除

为缓解南京长江大桥船舶通航不相适应的问题,我部组织相关单位采取了桥区航标优化、船舶超高预警系统建设、通航孔亮化标示等措施,在确保桥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桥区船舶通过能力。因大桥拆除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短期难以实施,我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深入研究论证南京长江大桥等对通航的影响,合理制定有关方案措施。

三、关于开辟更多长江沿线锚地

我部高度重视长江锚地规划建设,印发《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船舶锚地布局方案(2016―2030年)》,积极推进三峡坝区待闸锚地等建设,指导地方在编制港口总体规划时完善锚地布局方案。下一步,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优化沿江港口功能布局,优化完善公共锚地等设施,缓解船舶停泊难问题。

感谢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10-65293177。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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